黑戶寶寶等身分疑難案件 近3年解決逾百件
- 時間:2018-01-17 11:2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內政部表示,為落實兒童權利公約,保障非本國無依兒少權益,內政部於去年1月9日訂定「在台出生非本國籍兒童、少年申請為無國籍人一覽表及流程」,經請外交部及內政部移民署協尋生母行蹤,或洽其生母原屬國政府確認該兒少未具有該國國籍,或逾3個月無回應者,內政部即可認定其為無國籍人,並由社會福利機關代為申請歸化,或由國人收養後申請歸化。
內政部舉例,台中一名少年原為國人和越南籍配偶的婚生子女,但國人向法院提起否認之訴,使得該少年面臨被撤銷出生登記的困境。內政部先協調移民署核發外僑居留證,再處理其戶籍登記,使其不致成為無身分人。但該少年向駐台北越南經濟文化辦事處申請越南護照被拒,生母也因另有家庭而不願協助申請歸化,最後由台中市西屯區戶政事務所同仁協調生母簽署委託書,由社工代為辦理歸化事宜,才讓該少年順利取得我國國籍。
另外,基隆市暖暖區戶政事務所曾於2015年接獲通報有一名無身分的4歲女童,經查明才知道女童為越南籍配偶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離家另與國人所生,因不敢讓國人配偶知情,且居留證逾期多年,擔心遭強制返國,所以未替女童辦理出生登記,直到女童生病就醫,才由醫護人員發現女童沒有身分,緊急通報暖暖戶所處理。在戶所積極協助處理下,才說服國人配偶提起否認之訴,並且聯繫到生母取得認領同意書等文件,完成女童出生及認領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