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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出行上線 交通部緊盯有無違法

  • 時間:2018-01-19 18: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張德厚
滴滴出行上線 交通部緊盯有無違法
滴滴出行APP上線。(張德厚攝)
中國大陸叫車服務「滴滴出行」APP在代理商的引進下,今天(19日)在台灣上線試營運,推出「滴滴計程車」及「滴滴順風車」2項服務,除了與台灣本地的計程車隊合作提供APP叫車,還以「分享座位」的概念媒合自用車共乘。對於「滴滴出行」所推出的叫車媒合服務,交通部表示,未來將進一步釐清有無違法相關法令。

由樂迪科技代理的「滴滴出行」APP叫車平台,19日推出「滴滴計程車」及「滴滴順風車」兩項服務。樂迪科技總經理王慈雍表示,「滴滴計程車」與本地計程車隊「全國車隊」合作,藉由媒合平台,讓車隊派遣計程車提供運輸服務。王慈雍:『(原音)我希望透過這樣的合作,由科技結合台灣本來就非常健全、友好的車隊朋友,能夠一起上交通產業有所提升。』
樂迪科技公司副總蕭明曙表示,「滴滴順風車」則是「非營利性的共乘訊息媒合平台」,媒合自用車車主搭載順路的民眾,以貼補油費;「滴滴順風車」不以營利為目的,每天並限載3趟。蕭明曙:『(原音)車主與乘客是由固定的路線、固定時間來做媒合匹配。我們鼓勵共乘,就是要解決交通上下班的問題;一天3班的限制,基本上車主要靠以此維生,完全沒有可能。』
「滴滴出行」所提供的叫車媒合服務,初期都不收取平台費用。交通部路政司副司長張舜清表示,資訊平台業者若只是單純媒合乘客,不在公路法規範的範疇;但若有收取費用報酬或營利,則有違法疑慮。以「滴滴順風車」來說,交通部並將進一步檢視其服務模式,釐清到底是「順路的共乘行為」還是「刻意的載送服務」。張舜清:『(原音)看他整個服務的內容是不是否涉及到營業行為,單純的共乘跟他們所謂的「順風車」,是不是有特意去繞行提供服務,這個牽涉到實質認定的問題。』
張舜清說,車主若是專程提供載客服務,而非順路共乘,收取費用就屬營業行為,將可依據公路法對駕駛處以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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