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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料貯存場選址納全台 政院:年底前定方向

  • 時間:2018-03-03 22:2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子華
核廢料貯存場選址納全台 政院:年底前定方向
政務委員張景森。(中央社檔案照片)
身兼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召集人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今天(3日)表示,3月間將開會討論核廢料選址議題,目標年底之前確定方向。
核一、二廠核廢料貯存池爆滿,以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遷場呼聲,因應核廢料處理問題,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選址作業受到各界關注。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委邱賜聰受訪表示,因應核廢料處理問題,台電在去年3月提出「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提報原能會並完成審核。
台電推動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興建,台電核能後端營運處處長張學植表示,「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報告經原能會審核後,送經濟部國營會提報給行政院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近日將會就這項議題討論。
針對選址範圍,張學植說,已根據原能會公告「集中式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場址規範」中所考量,排除掉環境地質條件有疑慮的範圍。因此,在這些範圍外,全台灣及含離島都是選址範圍,不會預設地點。
張學植說,台電推動興建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分為貯存區、輔助區與碼頭區,建築結構設計至少有100年的年限,營運期40年,所需土地面積達26公頃。
他解釋,場址選定後,需要約16年可完成興建,包括約6年時間完成土地取得、環評與相關行政程序。而集中式貯存設施包含碼頭區,興建須考慮東北季風的影響,興建工期保守估計也要至少10年。
張學植表示,未來貯存區若完成,將針對蘭嶼貯存場所貯存與除役所產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的轉移優先處理,再來是貯存核一、二、三廠運轉與除役後所產生的核子燃料與低放射性廢棄物。
張景森表示,選址議題這3月間將召開會議討論,農曆春節前,幕僚已經著手相關議程的研擬,目前還未確定開會時間但會盡快召開。
張景森說,為要處理核一廠除役後的核廢料存放問題,需要尋找安全地點,將核廢料集中管理,希望可以找到能將核廢料存放40、50年的「暫存場」。
他指出,有些國家的核廢料暫存場是選在除役後的核電廠原址,也有國家是設在工業區內。至於台灣要選擇哪種方式?他說,目標是希望「年底之前確定一個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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