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日核災食品 監委要查報驗機制是否落實
- 時間:2018-03-06 10:5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基於保護國人健康職責,對台灣食品安全訂有相關查驗輻射有無殘留的措施,台灣自2014年3月日本發生大地震後,禁止福島、茨城、群馬、櫪木、千葉等5縣生產的食品輸入。
監委透過新聞稿表示,日本5縣食品禁止輸台,但對日本食品輸入相關報、查驗的管理機制是否確實執行?相關法令規範是否完備、能否有效阻絕禁止輸入食品以不實報驗方式輸入等,均有查明必要。
監委說,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就國人常用食品所含輻射濃度的檢測及核能研究所就日本進口食品所含各類人工核種的分析能力,能否保障國人的食品安全,也要深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