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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反偵查不公開 司改會偕呂炳宏赴監院陳訴

  • 時間:2018-03-08 11:2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違反偵查不公開 司改會偕呂炳宏赴監院陳訴
民間司改會今天(8日)與「媽媽嘴案」當事人呂炳宏到監察院陳訴,希望監察委員彈劾在「媽媽嘴案」及「烏龍共諜案」中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檢、警、調人員。(圖:歐陽夢萍攝)
民間司改會今天(8日)與「媽媽嘴案」當事人呂炳宏到監察院陳訴,希望監察委員彈劾在「媽媽嘴案」及「烏龍共諜案」中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檢、警、調人員。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指出,偵查不公開是法律明文規定,卻始終無法落實,最大原因就是違反者沒有被追究責任,因此他們希望監察院能展開調查。

在轟動台灣社會的「媽媽嘴案」中,呂炳宏被檢警列為嫌疑犯調查,由於他上銬的畫面、監視器畫面及證物照片流出,加上承辦檢察官對外發表的言論,讓媒體將他冠上「殺人共犯」,雖呂炳宏最後獲不起訴確定,但已被貼上標籤。呂炳宏:『(原音)前天我剪頭髮的時候,我一坐上去,他就跟我說你是媽媽嘴的老闆,我的臉等於是公開了,其實我現在走在路上,我老婆都是離我大概3步遠,她都不想跟我走在一起,你說這是不是影響,其實我認為他就是異樣的眼光,對我來講,我的人生跟我5年前的人生是完全不一樣的。』
而在「烏龍共諜案」中,記者郭玫蘭遭檢調搜索並帶回偵訊,在這段期間,媒體以大篇幅報導郭玫蘭遭檢舉為「共諜」,並公開她的正面照片,最後郭玫蘭同樣獲不起訴處分,但已名譽受損,在病逝前都沒有獲得道歉。
民間司改會偵查不公開小組召集人施泓成指出,檢警調違反「偵查不公開」,只為塑造對自己有利的辦案方向,卻可能造成共犯滅證、串證,或是因已塑造媒體輿論,當法官最後做出與輿論不同的判決時,就被批為恐龍法官,嚴重破壞司法威信。對被告來說,也侵害其隱私及無罪推定原則。施泓成:『(原音)之前誤導輿論的方向,把偵查中被告的身分先公布,就算不起訴,仍然受到之前塑造的輿論方向影響,而被貼上標籤,自此都沒辦法,在一般人民的心目中,他永遠就是那個罪犯。』
民間司改會執行長陳雨凡則指出,法律有明文規定「偵查不公開」,卻始終無法落實,最大原因就是違反的人沒有被追究責任。她質疑法務部及警政署不是不能偵辦,而是不想偵辦,因此他們特地到監察院陳訴,希望監察委員展開調查,並彈劾違反偵查不公開的檢警調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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