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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對台措施 陸委會:應排除政治操作

  • 時間:2018-03-15 17: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照坤
陸對台措施 陸委會:應排除政治操作
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再次強調,M503等航路攸關飛安問題 (央廣記者王照坤 攝)
中國大陸發布對台31項措施,我政府將提出具體因應作為。行政院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今天(15日)下午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任何兩岸事務都非單方可以決定,陸方任何舉措,都應確實保障我方人民權益,並以互惠互利為目標,排除政治操作,才有助於雙邊關係的良性互動發展,才能真正讓台灣民眾感受到誠心、善意。
邱垂正指出,在中國大陸發布31項措施之後,我政府近期已採取的作為可歸納為6大項目。首先是推動相關優化政策及保護措施,透過「5+2」創新產業,協助我產業在台發展,並強化對高科技研發企業及人才保護,給予研發獎勵、補助及計畫支持,另善用多元文化、技術創意優勢,振興我影視產業,持續延攬青創、學研、專業3大類人才,以營造投資台灣優先,有利留才、攬才與育才的優質環境,且對於投資、技術、人員往來,政府也有保護措施、國家安全網與審查等機制把關,也會動態檢視。
其次,國安會及行政院多次召集會議,後續陸方落實情形及兩岸交流動態,政府相關部門將密切掌握;第3是善用台灣優勢、開拓國際市場,成為國家發展重要資產,當前台灣在國際各項評比上,一直具有優勢與競爭力,政府有信心持續開拓各領域的國際市場與人才吸引,增加台灣發展的有利條件。
邱垂正指出,第4項作為是兩岸交流合作應符合兩岸法規,中國大陸公布的部分項目不是單方開放即可,部分也需要雙方溝通處理,因此陸委會及相關部會已進一步檢視兩岸條例及相關法令是否有不足之處,並做出必要增補及研修。
第5項作為是提醒國人可能風險及政府的支援,邱垂正表示,兩岸在制度、法規、市場環境及理念價值等有所差異,陸方社會存在潛規則與政治審查等,政策措施可能隨時調整,國人應謹慎評估其可能存在的風險與成本,並應符合兩岸條例及相關法令規範,事前清楚掌握資訊與陸方法令規章,以維護自身權益及安全。
邱垂正說,第6項作為是呼籲對岸應秉持互惠互利原則處理兩岸事務,保障民眾權益,相關措施涉及雙方權益,兩岸應溝通互動,處理衍生問題,同時陸方也應針對兩岸協議落實不力的部分加以改善,更應摒除對台外交軍事壓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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