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保障外籍漁工 農委會擬訂專法或適勞基法

  • 時間:2018-06-07 11:4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保障外籍漁工 農委會擬訂專法或適勞基法
農委會說明打擊人口販運保障境外僱用漁工權益(陳林幸虹 攝)
台灣有1,100多艘遠洋漁船,共僱用1萬9千名外籍漁工,為確保這些外籍漁工的權益,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今天(7日)表示。農委會正和相關專家討論未來對於外籍漁工是否訂定專法,或適用台灣的勞基法。另外,農委會漁業署迄今也訪查了65艘遠洋漁船、133名外籍船員,其中3成的薪資和工時疑似沒有符合規定,漁業署都立即開罰,宣示政府保障外籍漁工權益的決心。

「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管理辦法」於去年1月20日施行後,農委會漁業署在法規面提高境外僱用漁工各項權益的保障,包含最低工資每月450美元、最少休息時間每天要10個小時,每月至少休息4天,以及一般身故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新台幣100萬元等。
為了確認這些遠洋漁船在境外僱用外籍漁工是否符合規定,漁業署也在新法上路後進行訪查,迄今共訪查65艘漁船、133名船員,其中有3成疑似不符合規定,又以工時部分違規最多。
農委會副主委陳吉仲表示,為保障外籍漁工的權益,農委會目前正和相關專家研擬是否訂專法,或是以勞基法規範,畢竟台灣現行法令和國際漁業工作公約(ILO188)比較,台灣每週休息時間84個小時,仍高於公約的77個小時,另外,漁工的年齡規範也有不同。不過,他也強調,在未來法規面還未確定那一個方式前,農委會也強力要求遠洋漁船必須確實遵循現有的相關法令。陳吉仲說:『(原音)如果無法確認每一位外籍漁工可以拿到450美元,我們會訂更嚴格的規範,譬如說我們會要求所有的漁船和船東會給所有漁船的船員,透過公營事業的行庫,我們要抓到每一筆有確實執行,另外,我們也有提供外籍漁工的申訴管道,不排除裝設在每一艘船裝置衛星電話,費用由政府負擔。』
漁業署也表示,其實遠洋外籍漁工和船東或是台灣政府的互動都很良善,「暖心」事件不少,但為了確保遠洋漁船都能全面落實政府法規,今年底前仍預計完成訪查80艘遠洋漁船、共外籍船員450名。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