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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清祥簽了第一張死刑令 李宏基今伏法

  • 時間:2018-08-31 17: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蔡清祥簽了第一張死刑令 李宏基今伏法
法務部31日執行死刑,殺妻女的李宏基伏法。法務部長蔡清祥(左)受訪表示,法務部執行死刑審議小組30日提出李宏基案供他批駁;經詳細檢視,認為沒有聲請非常上訴、再審的理由,也沒有停止執行、聲請釋憲等情形,因此批准執行。
(圖:中央社)
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法務部今天(31日)執行死囚槍決,遭執行的對象死囚為李宏基,他因持刀刺死前妻,還擄走6歲長女燒炭,2016年遭判死刑定讞。法務部認定李宏基犯罪手段兇殘、泯滅人性,經審查無任何不宜執行的情況,法務部長蔡清祥於昨日批准死刑令,李宏基並於今天下午伏法。

法務部長蔡清祥上任短短1個半月就隨即簽署了第一張死刑令,這也是蔡英文總統上任後首度執行死刑。遭執行的對象為死囚李宏基,他於2014年4月持刀殺死前妻,再擄走大女兒在車上燒炭自殺,李宏基送醫後雖救回一命,但幼女不幸身亡,李宏基在2016年遭判死刑定讞。
法務部「死刑執行審議小組」近來召開會議後,認定李宏基犯罪手段兇殘,泯滅人性,令人髮指,且侵害兒童權利公約所重視的兒童固有生命權,經審查後也無提出再審、非常上訴或大法官釋憲等不應或不宜執行的狀況,法務部長蔡清祥因此於30日簽署了李宏基的死刑令,李宏基於31日下午在高雄第二監獄刑場執行死刑完畢,確認於4時01分死亡。
李宏基伏法後,法務部次長陳明堂隨即在法務部舉行記者會,說明李宏基死刑的執行細節,並強調為了實現社會正義,樹立司法公信力,政府有應當依法執行死刑的必要。陳明堂說:『(原音)在這裡我要特別呼籲,國人不要有錯誤的觀念,殺人不會判死刑,殺一個人不會判刑,判死刑也不會執行,這是絕對的錯誤,在我國現行法制之下,希望大家尊重自己的生命,也尊重他人的生命,維護整體社會治安跟國家的安定。』
陳明堂並說,雖然外界對於死刑的執行有不同意見,但在現有法制仍有死刑的前提下,無貿然停止執行死刑的理由,且維持刑罰是最後手段,用來保障絕大多數善良百姓的安全福祉,因此,他呼籲社會平心靜氣看待此次死刑犯的執行,法務部也會持續與國內外主張廢死或停止執行死刑的團體溝通,讓各界瞭解政府依法行政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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