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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伊方核電廠機組 法院裁定重啟運轉

  • 時間:2018-09-25 16:0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黃啟霖
日本伊方核電廠機組 法院裁定重啟運轉
日本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去年底被廣島高等法院做出假處分裁定而持續停止運轉,但四國電力公司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假處分,廣島高院今天(25日)撤銷原裁定,3號機組可重啟運轉。(Wikimedia)
日本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去年底被廣島高等法院做出假處分裁定而持續停止運轉,但四國電力公司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假處分,廣島高院今天(25日)撤銷原裁定,3號機組可重啟運轉。
根據日本讀賣新聞、日本放送協會(NHK)及日本經濟新聞等報導,目前由民眾提出聲請禁止3號機組運轉的假處分,還有高松高等法院、大分地方法院及山口地方法院岩國支部等正在審理,其中大分地方法院將在28日做出裁定。
因此,廣島高院今天撤銷假處分裁定後,3號機組雖然暫時又可重啟運轉,但未來視其他法院裁定結果,仍存在立刻停止運轉的可能性。
廣島高院今天撤銷去年12月所做禁止運轉的假處分裁定,同意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運轉。
此案源起廣島縣4名居民,以有產生重大事故危險為由,去年向法院聲請假處分,要求禁止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運轉,廣島地方法院去年3月駁回,居民不服提出抗告,廣島高院去年12月13日裁定,3號機組到2018年9月30日前禁止運轉。
高院法官當時認為,一旦熊本縣阿蘇火山噴發,火山碎屑流有可能到達伊方核電廠,核電廠所在位置並不適當。
但四國電力公司在裁定出爐後提出異議,要求撤銷假處分裁定,廣島高院換由不同法官審理。
四國電力公司主張,就算阿蘇山出現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火山噴發,火山碎屑流也不會到達伊方核電廠;在3號機組運轉期間,阿蘇山要發生大規模噴發的可能性很低。
居民方面反駁說,不能說火山碎屑流絕對到不了核電廠,電廠也沒有提出長期預測火山活動的方法。
但這回廣島高院法官三木昌之採信四國電力公司說法,今天做出撤銷去年12月所做禁止運轉的裁定,同意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重啟運轉。
伊方核電廠3號機組是在2011年福島第一核電廠發生核子事故的一個月後,因定期檢查停止運轉;之後在2015年依據原子力規制委員會所設立的新標準審查合格,並得到愛媛縣及所在地的伊方町同意,在停止運轉5年多後,於2016年8月重啟運轉。
3號機組直到2017年10月因為定期檢查而停止運轉前,曾重啟運轉一年多的時間;原訂檢查完後要在今年一月重啟運轉,卻因為假處分裁定停止運轉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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