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今天(28日)宣判,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翁啟惠2017年遭士林地檢署起訴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等罪,檢方指控,台灣浩鼎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張念慈,以3000張浩鼎股票為對價行賄翁啟惠,冀求翁啟惠以中研院院長身分,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
檢方指出,翁啟惠當時是國家最高學術機關中研院的院長,卻不思國家、人民所託,所為敗壞國家官箴,因此建請法官量處適當之刑。法院今天做出一審無罪的判決,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