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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無心官無力 危老重建慢慢等

  • 時間:2019-01-11 11: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民無心官無力 危老重建慢慢等
政府推動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但進度非常緩慢。(資料照片/中央社)

政府推動危險老舊房屋重建,但進度非常緩慢,除了建築法在立法院卡關,導致政府沒有法源依據強制要求補強或重建,地方建管單位人力不足也是一大問題,至於住戶意願則是最關鍵的因素。營建署官員表示,政府該給的補助、誘因都已到位,只能靠不斷宣導,透過成功的重建案例吸引民眾。

危老屋震不得 卻無「法」管

2017年2月6日的台南大地震與2018年2月6日的花蓮大地震,震出全台老舊房屋倒塌危機,因此,政府雙管齊下,除了補助民眾自行申請耐震評估與補強重建,內政部也主動出擊,要求地方政府針對921地震前所興建的大樓,主動調閱建照圖說進行快篩,篩選出高危險疑慮的建物,進一步進行耐震評估。

根據內政部營建署的規畫期程,2017年已完成12層樓以上、約9,300件建物快篩,2018年預計完成7,500件9樓以上建物的快篩作業;營建署官員指出,2018年下半年才剛完成發包,這7,500件建物正在進行快篩中。至於2019年與2020年,則要完成6樓以上、約2萬件建物快篩,全部需要快篩的建物共有3萬6,266棟。

營建署官員指出,這3萬6千多件幾乎集中在6都,6都加起來就佔了8成5以上,雙北則佔了近一半。以目前快篩出的結果,有7成5的建物都有安全疑慮。

根據「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地方政府快篩後,針對具有軟弱層或結構型態有潛在高危險疑慮的建築物,可強制要求進一步進行耐震初步評估,若未依規定辦理,將依建築法開罰新台幣6萬至30萬,並可連續處罰。

不過,如果耐震評估結果確實有疑慮,目前卻沒有法源可以強制要求進行補強或重建,所以營建署已增修建築法第77條之1,賦予強制補強或重建的法源依據。營建署建築管理組組長高文婷說:『(原音)那強制完了以後,公安檢查也只能強制他去評估,還不能強制他去補強,所以這次我們在送進立法院的建築法修法的修正案裡面,多增加77條之1,就是未來如果他耐震經過評估不行的話,我們有強制要求他補強的效果,那但是這個還沒有完成立法。』

雖然建築法修正草案早已送到立法院,不過,營建署官員表示,由於修法也引進第三方公正單位辦理施工勘驗及竣工查驗制度,引發不動產業者反彈,因此草案卡關,這會期並未審查通過,讓危老重建少了強而有力的執行工具。

人力不足 私宅快篩快不起來

除了修法未過外,地方政府建管能量不足也是一大問題。

營建署官員表示,內政部去年已修正通過「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將耐震能力評估納入公安檢查簽證及申報項目,要求921地震前領得建造執照、樓地板面積達1千平方公尺以上、私有供公眾使用的建築物,如車站、學校、醫院等建物,須強制進行耐震評估,首波先鎖定比較沒有協調、整合困難的單一所有權人建物實施,比如私立學校、醫院、旅館等,之後再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地方建管單位就反映,由於這項規定已入法,必須優先處理,光是要檢查、複檢這些大型建物,就已讓他們負擔很重,至於私有的住宅大樓耐震快篩只能分期分類依序處理,所以進度自然快不起來,更遑論後續的耐震評估與重建工作。

須全體住戶同意 危老重建第一步就卡關

即便前端的法制、人力作業完備,但後續的住戶整合其實又是一大難題。正因為都更程序嚴謹、曠日廢時,所以政府端出危老重建條例,短短13項條文,就能讓民眾快速啟動危老重建,但上路1年多來,全台也只有113件申請案,與一年500案、共1萬戶的目標差了一大段距離。

與危老重建的程序相比,都更只要達到門檻,不須全部住戶同意,便可透過法律強制執行,為減少爭議,必須有完整且繁複的程序,包括公聽會、聽證會、都市更新審議等;反觀危老重建,為了達到快速、簡單的目標,程序相對簡單,正因如此,必須獲得所有住戶的同意才能進行,這正是導致危老重建進度緩慢的主因。營建署都更組組長王武聰說:『(原音)那你要達到快、達到簡單,只好說要大家百分之百同意,百分之百同意的意思也就是說我在整合的階段,我多花一點心思,那大家都沒有意見以後,政府自然就可以很快給他,所以像危老的重建計畫,我們也都有規定地方政府審查時間不能超過1個月,所以我覺得要問說問題在哪裡,可能我覺得還是整合上的問題吧,因為其他的部份,我是覺得我們大概多多少少都有放寬了。』

營建署官員認為,雖然現在法源尚未建構、基層建管單位能量不足,但政府各項補助、誘因都已到位,是否要重建,關鍵就在於住戶的意願。他表示,在台南大地震剛發生時,全台民眾申請耐震評估的數量非常多,但去年耐震評估的申請量就比前2年少了許多,顯示民眾淡忘災情後,危機意識也隨之降低,政府只能不斷宣導,提醒民眾預防的重要性。

至於宣導的方式,營建署官員認為,成功的案例是最好的示範,他指出,其實現在正在進行的危老重建案多數不是新的案件,這些案件幾乎一開始都是以都更的程序進行,同意的住戶都超過9成,因此最後直接切割不同意的幾戶,同意戶則改走危老重建程序,因此得以推動。官員認為,當這些案件重建完成後,原本的不同意戶看到成果,或許就會願意跟進,就像當初許多人都排斥社會住宅,認為是鄰避設施,但是當興建完成後,住戶的接受度都大幅提高。

台南地震及花蓮地震都發生房屋倒塌,導致慘重傷亡,因此,危老重建迫在眉睫,政府看到問題、也願意解決問題,但執行面上遇到許多困難,重建腳步仍快不起來;政府必須正視並解決這些問題,才能讓人力及預算發揮最大效能,民眾也必須有高度危機意識,台灣才有足夠的力量因應未來可能的天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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