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今天(25日)表示,參選保證金門檻過高無異一道高牆,將提修法改為登記費,最高不得超過基本工資5倍;選舉公報上的照片則主張修法限用6個月內照片。
徐永明上午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表示,獨立候選人、小黨要參選公職,都遇到制度性的歧視或阻礙,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罷法)授權給中央選舉委員會訂定選舉保證金門檻,但金額不是法律規定,而是中選會的行政裁量。
徐永明說,以參選直轄市長為例,在台灣參選保證金要新台幣200萬元,但在東京只要約84萬元、倫敦約40萬元、阿姆斯特丹約8000元、柏林0元,因為德國已經宣告公職參選保證金是違憲的,為什麼台北市長的參選保證金最高,應該修法。
另外,徐永明說,中選會只會查核候選人學歷、性別、年齡等,但有許多候選人印在選舉公報上的照片跟本人差很多,有沒有詐騙之嫌,一般民眾辦護照、駕照都規定要交6個月內的照片,選舉公報視同公文書,竟然沒有規範。
出席記者會的歐巴桑聯盟總召張淑惠說,保證金對一般小民來說,是保證不能參選金,個人參選一定要有政黨奧援,小黨則要靠利益團體、財團贊助,如果參選門檻這麼高,就要跟別人拿經費,一日受制於人就終身受制於人。
社會民主黨召集人范雲表示,之前她登記台北市長選舉,準備好所有資料,但拒繳200萬元保證金,她認為保證金制度長期影響公平參選,高額保證金阻撓公民參政,希望藉由拒繳的行動,打釋憲的官司;感謝時代力量提出修法,呼籲大黨盡快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