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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這麼說

  • 時間:2019-02-05 08: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春節出勤薪資怎麼算?勞動部這麼說
勞動部表示,若企業比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形成春節9天連假,期間要求勞工上班,都需按照當天性質給予加班費,如除夕到初三為國定假日,需給加倍工資;初四及初五為休息日,需按休息日方式計算。(勞動部提供)

今年春節有9天連假,勞動部表示,除夕到初三為國定假日,出勤雇主需給加倍工資;初四及初五為休息日,出勤雇主須按照休息日的計算方式給與加班費或補休。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專委王金蓉指出,若企業比照政府機關辦公日曆,將1月19日的休息日與2月8日的工作日調整互換,形成9天連假,那麼雇主若要求勞工上班,都需按照當天的性質給予加班費。

王金蓉指出,若民間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的出勤模式,那麼9天連假期間, 2月4日(除夕)、2月5日(初一)、2月6日(初二)及2月7日(初三)為國定假日;2月2日(六)、2月8日(初四)及2月9日(初五)是休息日;2月3日(日)及2月10日(日)為例假。

王金蓉表示,如果雇主要求勞工在「國定假日」這4天出勤,不論出勤幾小時,都需給加倍工資,以月薪新台幣3.6萬元勞工來說,國定假日出勤的薪資為2,400元。她說:『(原音)如果你除夕到初三,不管有沒有調休息日或工作日對調,都不影響;如果勞工同意出勤,薪資就加倍發給,也就是加發一日工資的規定。』

至於雇主若要求勞工在「休息日」這3天出勤,都必須依照休息日的加班費計算方式,前2小時是一又三分之一,3至8小時為一又三分之二的方式給薪。若以月薪新台幣3.6萬元的勞工來說,前2小時的薪資為200元,3至8小時的薪資為250元。

若是在「例假」出勤,王金蓉指出,除了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勞工不得出勤。至於並未跟著政府機關行事曆的勞工,王金蓉說,其若出勤則需視出勤當天的性質,決定是否要給勞工加班費。

王金蓉也提醒,如果上述國定假日期間,遇到勞工的例假或休息日,雇主也需擇期給予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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