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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童致死未納死刑 蔡清祥:無殺人之故意

  • 時間:2019-03-07 18: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虐童致死未納死刑 蔡清祥:無殺人之故意
法務部長蔡清祥7日主動說明,由於虐童沒有殺人的故意,是加重結果犯,因此刑度與殺人罪不同。(蕭照平 攝)

為遏止虐童事件發生,法務部修正刑法,將虐童致死最高刑度提高到無期徒刑,但與立委及許多民眾主張的死刑有落差,引發討論。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7日)主動說明,由於虐童沒有殺人的故意,是加重結果犯,因此刑度與殺人罪不同。

虐童事件頻傳,在台灣社會引發眾怒,朝野立委提案修法,要加重虐童刑責,若虐童致死,最高可處死刑,法務部的版本則是最高處無期徒刑。

法務部長蔡清祥7日下午親自說明,他表示,虐童事件令人神共憤,法務部也認為應予以嚴懲,但虐童致死與直接殺童是不同刑責,虐童致死是對於虐童有故意,但對於致死則沒有故意,只是發生死亡的結果,所以是加重結果犯,與一開始就有殺童的故意、殺人罪的刑度不同。蔡清祥:『(原音)為什麼虐童不能等同殺人,其實虐童本身是一個故意,但是如果結果的死亡結果,他沒有預期、沒有故意的話,那是一個加重結果犯,當然刑度跟一開始都有殺人故意的殺童是不一樣的。』

蔡清祥6日在立法院面對國民黨立委林奕華質詢時也指出,法務部還是維持與行政院、司法院共同提出的草案,修正條文已加重虐童的刑罰,至於要不要加入死刑,還是要審慎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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