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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下養蜂種菇正式合法 下一波擬開放咖啡、山茶

  • 時間:2019-04-29 11:5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林下養蜂種菇正式合法 下一波擬開放咖啡、山茶
林務局29日正式宣布,「適地發展林下經濟」政策正式上路。右一為林務局長林華慶。(圖:陳林幸虹 攝)

根據2015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結果,林農平均每戶年收入為新台幣11.5萬元,顯示林農以木材為主要收穫的傳統經營模式,獲利過低,難以維持生計的窘境。林務局經過2年多跨部會檢討以及法規調適,今天(29日)正式宣布,「適地發展林下經濟」政策正式上路,即日起農民可以申請於私有林地或是國有林租地經營養蜂、種菇等高價值森林副產物,預估林農收益將可以大幅成長,且可以提振山村的綠色經濟,下一波預計開放咖啡和台灣山茶。

根據過去法規,台灣林業用地只能用於育苗、造林和林木生產,農民想要在林下經營森林副產物,受到法規限制許多。因此,根據2015年農林漁牧業普查結果,林農平均每戶年收入只有新台幣11.5萬元,反映林農只靠木材收入,並無法足夠支撐生計。因此長期以來,部分林農只好以種植果樹或是茶葉為主要收入來源,卻也導致山坡地超限利用以及違規的情況。

農委會於是在2016年成立「林下經濟推動小組」,經過跨部會檢討以及法規調適,終於制定出在林下種植相關作物的容許項目,第一波開放包括森林蜂產品,段木香菇、木耳以及金線蓮,未來林務局還會繼續以正面表列的方式,陸續公布容許種植的品項。林務局長林華慶說:『(原音)我們會以正面表列方式做為容許,主要是考量林下經濟容許的前提,是要維繫森林生態和環境,這樣才能源源不絕提供生態服務的價值。像有一些產品,像是山蘇,栽培的方式可以粗放,但也可以集約式,且有可能使用化肥,這個我們就無法列為第一波。』

由於發展林下森林副產物,也必須考量是否減損森林生態和功能,像是會使用到化肥或是農藥的作物,林務局還得進一步盤點,目前第二波預計開放咖啡和台灣山茶。林華慶也表示,森林蜂蜜和一般龍眼蜜,差價可以達到2倍,段木香菇也比太包空的香菇還要受到市場歡迎,在開放林下經營森林副產物後,相信林農的收入會大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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