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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庭成立 司法院長:台灣司法邁入新篇章

  • 時間:2019-07-04 17: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大法庭成立 司法院長:台灣司法邁入新篇章
最高法院舉行大法庭成立典禮,司法院長許宗力(左四)表示,從這一刻起,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陳國維 攝)

最高法院今天(4日)下午舉行大法庭成立典禮,司法院長許宗力表示,從這一刻起,我國司法已邁入新的篇章,將來人民不必再擔心法院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能夠信賴司法是公正的。法務部長蔡清祥則提到,大法庭的設立對檢察官有鼓舞作用,能獲得確立的法律依據,作為偵查案件的基礎,不會浪費司法資源。

最高法院大法庭成立,往後若有法律見解歧異或具有原則重要性,承審庭法官將可依職權或由當事人具狀聲請提案,啟動大法庭程序。大法庭成員名單4日也正式出爐,其中,刑事大法庭由庭長洪昌宏擔任審判長,民事大法庭則由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擔任審判長。

司法院長許宗力在致詞時表示,大法庭正式上路,象徵司法改革已逐漸看到成果。他提到,過去的判例與決議機制,雖然有助於化解部分裁判歧異,但並未涵蓋所有法律爭議,針對沒有作成判例、決議的眾多法律問題,終審法院各庭即使見解歧異,也不受到拘束,法官可以各吹各的調;在大法庭施行後,如果不同裁判之間存在見解歧異,或想挑戰既有見解,都必須交由大法庭裁定。許宗力:『(原音)未來統一法律見解的方式,將更符合司法權的本質,也更能兼顧法的安定性,還有審判獨立的要求。』

許宗力強調,相較於判例、決議主要是透過法官的內部討論來產生,大法庭必須對外公開,舉行言詞辯論,讓檢察官、當事人律師,甚至是專家、學者都進來表達意見,所以他相信,當統一法律見解的過程必須攤在陽光下接受檢驗,人民也會更願意相信,司法的決定是周全的,經得起考驗。

法務部長蔡清祥則表示,最高法院創立大法庭,這是人民的福氣,也是司法為民的表現。他也指出,最高檢察署因應最高法院言詞辯論的常態化及大法庭的設立,今年2月成立訴訟組,現在已提出4件的言詞辯論聲請書,並準備提出1件大法庭聲請書,所以是有充分準備,想在大法庭裡一展身手。蔡清祥:『(原音)我們檢察官如果獲知大法庭的確立的法律意見,他們就可以很明確的做他們的偵查動作,就不會浪費司法資源,所以這對我們檢察官來講,也是一個鼓舞。』

法律扶助基金會董事長范光群說,過往統一法律見解的機制,都不是在具體個案發現時立即解決;如今新的制度,可由大法庭就個案的法律爭點做中間裁判,這是立即解決法律爭議的好機制,也是設立大法庭最有價值之處。


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由最高法院院長鄭玉山擔任審判長。(陳國維 攝)


最高法院刑事大法庭由庭長洪昌宏擔任審判長。(陳國維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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