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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控制!中共要求國企公司治理需全面納入黨的領導

  • 時間:2020-01-08 15:10
  • 新聞引據:、彭博社、自由亞洲電台
  • 撰稿編輯:陳文蔚
提高控制!中共要求國企公司治理需全面納入黨的領導
中國開始加強黨與國企的連結,要求各國營企業都必須將黨的領導納入公司治理,藉此提高控制權。圖為中國最大國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CNPC)。(取自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官網)

《彭博社》報導,中國共產黨日前對所有國有企業發布了新規定,要求全資或持股多數的國有企業,必須將黨的領導納入公司治理的每個部分,被外界認為這是藉此賦予黨可以從能源到銀行和電信等各個行業的公司更大的控制權。

中國共產黨日前印發《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簡稱條例),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按照新條例的內容,「堅持中共的領導、加強中共基層黨組織的建設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同時,「國有企業應當將中共黨建工作要求寫入公司章程,中共黨組織的研究討論將作為企業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

對此,外界認為這是中國共產黨於70年代末期開始採取改革開放後一直嘗試走出「黨政分離」的道路後,重新走回黨政合一道路,企圖重新掌握國家經濟權力。

該條例中規定,中國共產黨對國企的支配權,國企若黨員人數達100人以上的,設立黨委;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設立黨總支等,正式黨員3人以上的成立黨支部,正式黨員7人以上的黨支部,設立支部委員會;此外,國有企業黨委設立紀律檢查委員會或者紀律檢查委員,黨總支和支部委員會設立紀律檢查委員。

《自由亞洲電台》引述中國異議人士王愛忠看法表示,上述條例以文字形式強化中共對國有企業的絕對控制權,包括強調黨的領導要滲透到企業管理的各個環節以及特別規定,公司的董事長要由黨的書記擔任,而總經理要由副書記擔任,很明顯都是為了加強黨對國有企業全面的領導。

《彭博社》報導也指出,該條例將過去幾年中國為提高國有企業業績所採取的某些步驟正式化,同時這種政府所有權與經營權合一的作用,也將加劇與美國貿易緊張局勢,認為因為這項制度將使中國公司在全球貿易中享有不公平的優勢。

報導指出,中國從2015年開始加強對公司黨的控制,當時政府發布了將黨組織納入公司章程的指導,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在2016年10月會議上強調了這些機構在公司管理中的法律作用,當習近平發表談話後,香港許多國有企業將黨委的作用寫進了章程,而批評者則對在國際金融中心的自由市場上加強國家控制感到擔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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