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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船難 運安會:兩周內提期中安全通告

  • 時間:2020-03-12 11:1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台北港船難 運安會:兩周內提期中安全通告
台北港區內9日晚間發生貨輪疑不慎撞翻引水船,造成引水船上兩名船員落水,港區及新北警消動員搜救,把翻覆的引水船拖到碼頭邊,動員潛水人員進入船內搜救,但因港內海象極差,10日凌晨動用機具將船隻吊上岸。(消防局提供)

香港籍雜貨船「騏龍輪」9日在台北港與引水船「永華6號」發生碰撞,造成引水船上1名船長及1名船員落水死亡的事故。對此,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今天(12日)表示,目前正進行事實資料蒐證,將於兩周內先提出「期中安全通告」,提醒有人領港時,應進行VTS即時監控,引水人員也應配戴個人緊急定位裝備。

位在新北市八里的台北港,9日發生一起貨櫃輪碰撞引水船,導致2人落水死亡的意外。對此,運安會12日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詢時,執行長官文霖受訪表示,已於事發隔天,召開調查組織會議,並蒐集相關的事實資料,包括人員訪談以及兩條船的VDR航行紀錄器、航行軌跡,同時取得AIS及VTS等錄音、錄影資料。

官文霖進一步指出,未來的工作重點,預計2到4個月內完成事實資料報告,並於今年11月完成最終調查報告。不過,有鑑於運安會已初步掌握部分涉及航港安全的通案,因此將於一、兩周內,優先提出一份「期中安全通告」,提醒港區在引水人登輪領航時,應進行VTS即時監控,引水人員也應配戴個人緊急定位裝備。官文霖說:『(原音)但是通案裡面呢,我們看到一些安全的隱憂,我們會提出「期中安全的運輸通告」,其中一個重點,就是會涉及到所有的引港人,在領港的過程當中,這個VTS即時監控,避免那個船發生太過接近,進而發生碰撞;另外一個,我們希望引水的相關人員,能夠配戴個人的緊急定位裝備,一旦發生人員落海或是船翻覆,可以盡速地完成定位、人員的救援,減少生命的損失。』

官文霖進一步指出,如同飛機落地前,要先取得航管許可;落地後,也要聽從地面管制席的指揮,從哪條滑行道出去。由於船舶本身都有裝設AIS及VTS自動發報器,因此當有引水船領港時,航港中心也應派人監看船舶動態,必要時發出警告,以避免船行速度過快或過於接近而釀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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