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10年後禁用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團體憂政策誘因不足恐落空

  • 時間:2020-05-12 18:0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蕭照平
10年後禁用一次性飲料杯  環保團體憂政策誘因不足恐落空
台灣綠色和平最近走訪連鎖便利商店與飲料店,發現自備環保杯的比例不到一成,且會把飲料杯送回店家回收的情況更是少見。(圖:Unsplash)

台灣綠色和平最近走訪連鎖便利商店與飲料店,發現自備環保杯的比例不到一成,且會把飲料杯送回店家回收的情況更是少見,顯示相關回收獎勵措施成效不彰。對此,他們建議環保署應與業者研商增加更多減量措施,否則「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飲料杯」的目標恐難達成。

政府從2011年公布了「一次用外帶飲料杯源頭減量及回收獎勵金實施方式」,明訂民眾把使用過的飲料杯送回該品牌業者,一個飲料杯就可以兌換新台幣2元的回收獎勵金,但是獎勵辦法推動至今,台灣環保團體認為成效並不明顯,恐怕無法兌現2030年全面禁用一次性飲料杯的環保目標。

台灣綠色和平專案主任唐安表示,根據飲料店年度營業額以及一杯飲料新台幣40元來估算,2011年大約用了15億個飲料杯,而2018年則是將近20億,使用情況竟然是不減反增。她說:『(原音)如果以同樣方式去看,2018年的數據就已經快要到20億個,所以我們覺得現行減量措施已經快10年了都沒有減量,那2030年要如何達到目標。』

唐安認為,新台幣2塊錢的回收獎勵金誘因不夠,知道的人也不多,所以很少人會把飲料杯返店回收,且根據觀察只有不到一成比例的民眾會自帶環保杯,顯示環保署的輔導作為還要更積極。她說:『(原音)比方說,飲料店家可以提供可以重複清洗的飲料杯或是店家可以用押金租賃方式,讓消費者就算沒有帶環保杯也可以用完再拿去還。』

綠色和平認為,不管是什麼減量方式,環保署都應該訂出減量具體目標,率先在連鎖超商等常見通路合作試辦,如此才有可能在10年後,實現一次性塑膠杯零使用的目標。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