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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消防警察人員考試爆洩題舞弊 考試院擇期重考

  • 時間:2020-05-14 11: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107消防警察人員考試爆洩題舞弊 考試院擇期重考
107消防警察人員考試爆洩題舞弊,考試院擇期重考。圖為考試院外觀。(圖:取自維基百科)

10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考試爆發洩題的重大舞弊事件,考試院會今天(14日)通過,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考生的及格資格,並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這項考題外洩案去年9月26日偵查終結,以涉嫌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消息罪及妨害考試罪,將典試委員兼召集人前中央警察大學消防系主任沈子勝提起公訴。經考選部參據起訴書內容、偵查中證人證詞及行政調查相關人員的陳述意見,並統計分析歷年本考試錄取人員各應試專業科目成績,顯示107年成績表現趨勢有異,可見洩題行為,確實已使考試發生不正確結果。

考試院祕書長李繼玄表示,考量國家考試以公平、公正為最高原則,並應以具信、效度的考試為國取才,本次試題外洩屬重大舞弊事件,不僅損及考試公平,考試結果也無法反映應考人真實能力;因此,考試院院會決議撤銷考前得知試題重點者的及格資格,所遺職缺將另擇期重新舉行考試。

考試院表示,重新考試的考試對象只限於考前知悉試題重點並被撤銷及格資格者,以及全程到考未獲錄取者。

應試科目則為涉及洩題的「消防戰術(包括消防戰術、消防機械、緊急救護)」、「消防警察情境實務(包括消防法規、實務操作標準作業程序、人權保障與正當法律程序)」、「火災學與消防化學」及「消防安全設備」等4科專業科目。

成績計算則以重新考試的4科專業科目成績,與未涉及洩題的「消防與災害防救法規」科目及2科普通科目原始成績,併計總成績,並依需用名額擇優錄取。經重新考試錄取者,重新辦理分配訓練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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