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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填埋爐渣處刑罰? 環保署長:同意但要再深入討論

  • 時間:2020-10-08 11:4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違法填埋爐渣處刑罰? 環保署長:同意但要再深入討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日安排環保署長張子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劉品希 攝)

農地遭埋爐渣事件頻傳,引發極大爭議,民進黨立委洪申翰今天(8日)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表示將修正「廢棄物清理法」,將填埋爐渣行為由行政罰改為刑罰,也要將業者違法再利用行為入刑罰,並提高罰鍰。對此,環保署長張子敬表示,他同意若違法情節嚴重,就該處以刑罰,此事要再深入討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8日安排環保署長張子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詢。民進黨立委洪申翰質詢時指出,根據現行「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填埋爐渣到農地中,必須導致土地汙染,才會有刑事裁罰;此外,八成的事業廢棄物都會進入再利用的管道,但廢棄物再利用的違法行為同樣不會以刑罰處理,且裁罰金額與業者的不法利得不符比例,這是法規很大的漏洞。

洪申翰指出,他將提出修法,直接在「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明定禁埋爐渣條款,也要將違法再利用行為入刑罰,並修改第52條、第53條,提高罰鍰額度,他並要求張子敬對於修法表態。對此,張子敬說,他絕對同意若有嚴重違法行為就處以刑罰,此事必須深入討論。他說:『(原音)是,我們同意我們可以來檢討,怎麼去設計,我只是說原來法的設計是這樣,那現在大家覺得好像有一些很可惡的行為,我們只能在行政罰不夠,要拿到刑罰,這我們來討論。』

洪申翰要求環保署在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方向,張子敬則承諾會提出討論,並研究是否要將相關的法規一起修。

此外,洪申翰也指出,事業廢棄物的儲存量年年增加,2019年共有613萬噸,是5年前的3倍,而從發生的幾次事件來看,事業的廢棄物儲存量越大,越容易爆發棄置爭議,主要是因為去化管道及處理量能不足。他要求環保署在一個月內盤點所有事業目前去化與處理廢棄物量能的情況,並提出補強計畫。張子敬承諾並強調環保署已著手在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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