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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增設數位發展部 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

  • 時間:2021-12-28 17:2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立院三讀增設數位發展部 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
立法院會28日三讀通過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明定其掌理的10大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規劃、推動,及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等。(圖:中央社)

為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立法院院會今天(28日)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及「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等相關法案,將增設數位發展部,並配套將科技部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未來將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五大領域,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最快明年第一季掛牌。

為落實蔡英文總統揭示邁向國家數位轉型、強化國家科技發展整體規劃,立法院會趕在休會前三讀通過「行政院組織法」修法及「數位發展部組織法」等案,將增設數位發展部,並配套將科技部調整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而數位發展部將整合電信、資訊、資安、網路與傳播5大領域,整體規劃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統籌基礎建設、環境整備及資源運用業務,以達成國家數位轉型的目的。

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表示,蔡總統曾在2020年就職演說就提到包括數位、5G等6大核心戰略,並宣布成立專責數位發展部會,期待「數位發展部」的設立後,能進一步打造「數位護國神山」。劉世芳說:『(原音)包括行政院的資通安全、交通部的通訊整體資源規劃、都將由數位發展部來主政,數位治理、資料治理、數位法治人才培育及監理沙盒也都將是數位發展部的業務,打造護國群山是我們的任務,也是我們未來可以邁向國際社會裡重要的一個神柱,希望護國神山、護國群山同時在台灣社會一起來發展。』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數位發展部掌理的10款事項,包括國家數位發展政策的規劃、協調、推動、審議與法規擬訂及執行;通訊傳播與數位資源的整體規劃、推動及管理;數位科技應用與創新發展環境的建構及人才培育,以及國家資通安全政策、法規、重大計畫與資源分配等相關事項的擬訂、指導及監督;政府資訊、資安人才職能基準的規劃、推動及管理等事項。
此外,數位發展部的次級機關為數位產業署、資通安全署。

同時,三讀通過條文也規定,數位發展部置部長1人;政務次長2人、常務次長1人。此外,數位發展部為因應全球數位科技快速發展等情況,得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的規定,聘用數位科技與應用及管理等相關領域專業人員,其聘用員額不得超過100人。

而行政院政務委員郭耀煌在法案審查時說明,若「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於本會期順利三讀,數位發展部最快明年第一季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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