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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年政治獻金總額逾332億 裁罰件數最多為超額捐贈

  • 時間:2022-03-17 18:1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歷年政治獻金總額逾332億 裁罰件數最多為超額捐贈
監察委員趙永清(左)17日指出,政治獻金法實施18年以來,總額達332億多元,半數以上來自個人捐贈。(中央社資料照)

年底九合一選舉自4月25日起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監察委員趙永清今天(17日)指出,政治獻金法實施18年以來,總額達332億多元,半數以上來自個人捐贈。至於裁罰情形,件數最多的是「捐贈超過限額」,其次是「累虧公司捐贈」、「未盡查證義務」。

監察院廉政委員會召集人、監察委員趙永清下午召開記者會指出,統計2004年政治獻金法實施到2020年間的12項重要選舉,政治獻金收入總額為新台幣332億4,595萬餘元,其中半數以上來自個人捐贈,其次是公司企業、政黨、人民團體及匿名捐贈,顯示政治獻金已成為民眾政治參與的重要一環。

雖然台灣社會已習慣有政治獻金,但還是有許多人可能因為不清楚相關規定而觸法。統計歷年政治獻金裁罰情形,共1,649件,裁罰金額共3億239萬多元,而裁罰件數最多的則是「捐贈超過限額」,共759件、罰金共8,454萬多元。趙永清:『(原音)超額捐贈是排第一,就是說捐贈的人或者是公司、企業可能不清楚相關的規範,捐贈有捐贈的上限,他超過了這個上限,那就按照裁罰的基準必須給予裁罰,所以這個是最高的,有8,400多萬。』

裁罰件數次多的是「累虧公司捐贈」429件、第三是「未盡查證義務」192件。

年底九合一選舉自4月25日就可設立政治獻金專戶,經監察院許可後,便可收受政治獻金到投票前1天,也就是11月25日。趙永清說,為避免民眾因不知情而觸法,監察院有必要加強說明與宣導。

由於「捐贈超過限額」的裁罰件數最多,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長陳美延特別提醒捐贈者,個人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1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捐贈額度上限為30萬元;營利事業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捐贈上限為10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上限為200萬元;人民團體每年對同一擬參選人上限是50萬元,對不同擬參選人是100萬元。

另外,外陸港澳人民、法人及團體不可捐贈政治獻金、未滿20歲也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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