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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捐贈運動業減營所稅 體育署公布受理流程

  • 時間:2022-05-05 18: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企業捐贈運動業減營所稅   體育署公布受理流程
企業捐贈運動業可減營所稅,體育署5日公布實施辦法並說明受理申請流程。(體育署提供)

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增訂第26條之2,企業捐贈運動業與重點運動賽事,營利所得稅減免提高至150%。體育署今天(5日)說明受理申請流程, 6月開放相關單位申請為受贈對象,待體育署核定核准名單後,8月就可受理營利事業指定捐贈申請。

立法院去年12月三讀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明定營利事業透過體育署專戶捐贈予職業或業餘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的主辦單位,申報所得稅時,可在新台幣1000萬元內,按捐贈金額的15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若是營利事業與受贈運動業間具有關係人身分,僅可在限額內,按捐贈金額的100%,自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額中減除。至於專戶接受營利事業捐贈,每年累積金額以30億元為限。

體育署5日表示,已於4月27日將相關實施辦法送財政部,並同時向財政部申請設置專戶。因專戶每年可收受總額為30億元上限,有受贈需求的職業(職業聯盟與職業運動隊伍)或業餘(企業聯賽主辦單位與企業聯賽隊伍)運動業、及重點運動賽事(在台舉辦國際賽事)主辦單位可先行提出申請,預計6月開始受理,7月底前由體育署公告認可、專案核准名單。確認需求後,8月開始受理營利事業指定捐贈申請,並於9月底前開放營利事業捐贈。

體育署期望透過企業捐贈運動業與重點賽事,創造4大效益。運動產業及企劃組組長劉姿君:『(原音)我們是希望在政策效益的部分,可以健全我們國內職業運動的環境發展,另外也促進業餘運動業的職業化。另外第三個部分,包括專案公告的重點運動賽事,我們也是希望透過稅務優惠,做到台灣特色的品牌賽事,另外更強調的就是,像P聯盟、T1,跟地方的這邊的資源也都密切結合,我們也是希望最重要也可以增加地方的經濟效益。』

體育署副署長林哲宏強調,職業運動是國內運動產業火車頭,希望透過放寬租稅優惠,進一步帶動國內整體運動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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