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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營運逾億元外商違反勞基法 8月起加重罰鍰

  • 時間:2022-06-30 13:4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在台營運逾億元外商違反勞基法  8月起加重罰鍰
勞動部今天(30日)表示,在國內營運逾億元的外商及信用合作社若違反勞基法,將比照上市櫃公司,加重罰鍰從5萬元起跳,8月上路。。(央廣資料照)

企業違反勞基法工時、工資相關規定,裁罰從新台幣2萬元起跳,勞動部今天(30日)表示,在國內營運逾億元的外商及信用合作社將比照上市櫃公司,加重罰鍰從5萬元起跳,8月上路。

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事業單位若違法,罰鍰金額為2萬至100萬元,勞動部過去曾在「勞動基準法裁處罰鍰共通性原則」明定,上市上櫃公司或是實收資本額逾億元的企業,已有相對的人資跟資源去遵守法律,因此如果違反勞基法中加班費、7休1、輪班間隔或假日工資等規定,罰鍰都從5萬元起跳。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今天表示,原本外商公司在國內營運不是使用實收資本額概念,近日修正法規後,納入在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逾億元的事業單位,以及依信用合作社法設立的信合社等,都必須比照上市上櫃公司加重罰鍰。

工作超時、短給薪資等違規樣態,也不時發生在外商公司和信合社上,黃維琛表示,8月起,只要是中華民國境內營運資金逾億元的外商以及依信用合作社法設立的信合社,只要違反勞基法中加班費、7休1、輪班間隔或假日工資等規定,罰鍰都從5萬元起跳,而不是2萬元。

除此之外,黃維琛也提到,法規也已經明確定義一致性累進裁罰標準讓地方政府裁罰時可以遵循,只要上述對象在3年內有再次違反勞基法同一法規,則可以再從5萬以上加重罰鍰,提醒事業單位注意。

根據勞動部統計,在國內營運逾億元的外商約有279家,信用合作社2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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