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7/1起網購包裝強制減量 違規最高罰15萬

  • 時間:2023-02-16 18: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7/1起網購包裝強制減量 違規最高罰15萬
網購包裝限制公告。(環保署提供)

為推動網購包裝減量,環保署今天(16日)公告「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所有網路零售業者、排除個人賣家,將包裝減量與使用循環箱、袋的規定明文入法,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上路;環保署也將訂定「稽查作業原則」,若業者違規,依法最高可處新台幣15萬元罰鍰。

網購成為疫情下的新消費模式,考量近3年網購包裝國際管制趨勢及網購持續蓬勃成長,環保署訂定「網際網路購物包裝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並於16日正式公告,規定網路零售業出貨給消費者時,網購包裝須減量或使用循環箱袋,新制將於今年7月1日實施。

根據新法,所有網購包裝材料不得使用含聚氯乙烯(PVC)材質的物品,紙類包裝箱袋的回收紙混合率應為90%以上,塑膠類包裝箱袋及緩衝材應以再生料摻配比例25%以上製成。

此外,中型以上業者,包括資本額5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300以上的業者,其商品包裝材用量須符合包裝重量比值規定,商品總重250公克以上、未滿1公斤者,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40%,商品總重1公斤以上、未滿3公斤,包裝重量比值須小於30%,3公斤以上則須小於15%。

若業者違反規定,使用PVC材質包裝,將依「廢棄物清理法」開罰;若是塑膠包裝未摻配25%以上再生料,或未符合包裝重量比值規定,則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開罰,最高可罰新台幣15萬元。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組長呂聆文說:『(原音)如果有違反我們本次的公告,如果是違反公告事項三的第一款,我們會依照「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處罰1,200到6,000元以下罰鍰;如果是違反其他的公告事項,好比是公告事項三第二款以及第四款等,會依照「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以新台幣3萬元以上到15萬以下罰鍰。』

根據規定,若業者使用產品原箱出貨,也就是不再使用額外的包裝箱,或是使用循環箱袋,由於已從源頭減量,因此可不受包裝重量比值的限制。

此外,新法也規定,大型業者包括資本額達1億5千萬元以上或自有到店取貨據點數達500以上的業者,另外還須達成平均包材減重率或循環箱袋使用率目標,兩者擇一,平均包材減重率須於2024年達25%、2025年達30%、2026年達35%;至於循環包裝使用率的年度目標則須逐年分別達到2%、8.5%、15%以上。

至於要如何稽查業者是否違規,呂聆文表示,環保署將訂定「稽查作業原則」,統一22縣市環保局執法方式,將透過稽查倉庫的方式確認出貨是否符合規定。

網購包裝限制公告。(環保署提供)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