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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簽約展延 能源局:文件齊備隨時可簽

  • 時間:2023-07-12 17: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離岸風電簽約展延 能源局:文件齊備隨時可簽
政府離岸風電開發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一期簽約展延最多2個月,引起部分廠商跳腳,認為恐連帶影響第二期、浮動式風機示範計畫推動時程。(示意圖/中央社)

政府離岸風電開發第三階段區塊開發第一期簽約展延最多2個月,引起部分廠商跳腳,認為恐連帶影響第二期、浮動式風機示範計畫推動時程。對此,經濟部能源局今天(12日)回應,只要文件完備隨時可以簽約,不見得會影響到後續作業,且雖然外界希望3之2期的備標期能長達半年,但由於這兩期開發本來就有重疊性,若少於半年,影響也不會太大。

台灣離岸風電開發進入第三階段區塊開發時期,其中,3之1期已於6月底完成簽約,不過由於7座符合資格風場僅有2座確定簽約,還有2座風場放棄,經濟部決議,展延簽約最多2個月。然而,這項決定也引起部分廠商有意見,認為這將影響3之2期開發、浮動式風機示範計畫推動時程,呼籲應在7月就公布3之2期開發規則。

經濟部能源局12日指出,3之1期其餘廠商已表達仍有簽約意願,雖然能源局展延最多2個月時間,但只要文件齊備就可以簽約,不至於影響開發時程。能源局能技組組長陳崇憲說:『(原音)所以只要有意簽約的條件底下的話,經濟部同時也在做所謂的3之1(期),甚至浮動風機的一些準備的作業,大概對於時程上面,經濟部跟外界的一些廠商,我們會持續來推動離岸風電的一些推動的一些做法。』

對於業界期盼7月公布3之2期開發規則,能源局表示,開發商仍期待3之2期單一風場規模能夠再增加、國產化規範更有彈性,經濟部會持續與產業溝通,如有共識就會儘速公佈遊戲規則。而業界希望3之2期的備標期能夠長達半年,能源局則是認為,3之1、3之2期開發具有重疊性,所以若備標期再短一點,影響不會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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