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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光城者3名學生成員 被依國安法判刑2年半至6年

  • 時間:2023-12-28 16:22
  • 新聞引據:採訪、法新社
  • 撰稿編輯:張子清
香港光城者3名學生成員 被依國安法判刑2年半至6年
香港「光城者」組織3名學生成員28日被法院判處2年半到6年監禁。(圖:Unsplash)

香港「光城者」(Returning Valiant)組織3名學生成員今天(28日)因為被控策劃以炸彈襲擊法院大樓等公共設施,被法院判處2年半到6年監禁,其中1名主謀學生承認犯下國家安全法的「恐怖活動」罪。

這3名學生年齡介於21到23歲,是香港法院2年多前針對「光城者」組織發起的一系列起訴中,最後被定罪的被告。

這個主要是由學生領導的組織是在2020年「港區國安法」通過後成立,倡導脫離中國獨立。港區國安法的目的是平息2019年發起的大規模民主抗議活動。

「光城者」組織被控計劃在2021年使用爆炸品TATP,在包括法院大樓、海底隧道在內的公共區域放置引爆。

在這個組織成員製造炸彈之前,香港國安警察於2021年7月逮捕涉案成員。

檢察官表示,被捕時年僅17歲的何裕泓「主要負責製造爆炸物」。入獄2年多後,何裕泓被依「串謀恐怖活動罪」判處6年有期徒刑,法院宣布他是該組織的「主腦」。

最近在收押期間剛滿21歲的郭文希與今年4月被立案審判的23歲大學生張昊揚,都承認「串謀導致相當可能危害生命或財產的爆炸罪」。

其中何裕泓與張昊揚被判刑6年,稍早認罪的郭文希則是被判刑2年半。

檢察官表示,張昊揚向何裕泓提供4萬港元用於購買製造爆裂物的設備和化學品。

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李運騰(Alex Lee)說:「在2019年和2020年充滿敵意的社會氛圍下...可能會讓一些原本品格良好的人變成激進分子。」

不過他表示:「無論被告的目的是什麼,這無疑是一個邪惡的計劃。」

在此之前,在前兩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與該組織有關的11名青少年被依國安法定罪。

然而香港法院去年對「兒童」的判刑,曾經讓聯合國感到「震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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