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史上第一宗援引反恐法的案件今天(19日)開庭審理,14人被指控在2019年的民主抗爭中,密謀執行炸彈攻擊謀殺警察。
在經過一項對涉嫌策劃炸彈攻擊的長期調查後,這個名為「屠龍小隊」的激進抗議團體成員遭到逮捕。這項炸彈計劃原本要在2019年12月10日的國際人權日執行。
當時,香港經歷了數個月大規模、時而暴力的示威抗爭, 要求在北京的統治下爭取更多自治權。
檢控官劉允祥(Edward Lau)今天指控這個團體,計劃在示威遊行路線上放置2顆炸彈,殺害警察。
檢方表示,屠龍小隊計劃洗劫商店把當局引過去,這時一名18歲的蘇姓成員會把警察推向靠近炸彈的地方。
劉允祥表示,這個團體計劃在殺害警察後,奪取槍枝據為已用。
警方援引反恐法案將他們起訴。這是香港在2001年美國911恐怖攻擊事件,以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UN Security Council)做出一系列決議案後,於2002年制訂的法案。
在這起案件前,沒有人因為這項法案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