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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核電延役修法 民團宣告4/27將走上街頭抗議

  • 時間:2024-04-10 11:3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仁翔
反對核電延役修法 民團宣告4/27將走上街頭抗議
民間反核團體於今天(10日)上午在立法院前,抗議在野黨提出核電延役修法,並宣告將在4/27日舉辦反核遊行。(央廣記者楊仁翔 攝)

面對國際能源價格高漲、電價成本居高不下等因素,國會在野黨提出核電廠延役,甚至重啟核四等議題,引發民間團體不滿,預告將會在4月27日時走上街頭,重現10年前的反核抗爭運動。

民進黨政府上任後,力推2025非核家園政策。目前核一、核二廠已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的兩部機組也預計將於今年7月及明年5月停機。但近期因電價議題,國會在野黨提出修法來延役核二、核三廠,甚至重啟核四的主張。引發民間團體不滿,10日上午到立法院前抗議,並宣告將4月27日走上街頭。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祕書長崔愫欣說:『(原音)我很希望能夠過往這麼多年來,跟我們大家一起堅持到現在的公民朋友們,能夠重新站出來。在今年的4月27號下午3點,我們也在這個立法院前面集合,一起在中山南路前就地靜坐,來重演當年我們的這個公民不合作佔領行動的這樣一個畫面,然後來一起向我們立院裡面示威抗議,跟他們說我們不要這樣子的不當修法,我們不要這樣子的草率修法。』

由於「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對於核電廠的運轉與延役都有明文規定。因此想要延役,依法必須在使用執照到期前五年提出。但目前核一、二廠都已經進入除役階段,核三廠執照也將於明年到期,因此想要延役就必須先要修法。

公民團體主張,在核安疑慮未釐清、核廢料處理問題未解決前,老舊的核電廠不應該延役。行政院、經濟部、核安會等行政機關,也應以國際最嚴格的標準,提出核安分析,向社會充分揭露延役的風險與成本。另外也希望立院各黨派放下意識形態,共同把關核電延役的修法

而近期花蓮大地震後,部份擁核團體認為地震時核電廠正常運作,主張核電廠「耐震」。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則反駁,核一、二廠目前本來就沒有在運轉,地震當時核一廠甚至有燃料池廢水溢出問題。核三廠則離震央花蓮較遠,影響較小,主張核電廠耐震,根本是假議題。蔡雅瀅說:『(原音)我們都知道核一、二廠緊鄰山腳活動斷層,然後也非常的靠近大屯火山群。核三廠更是有恆春活動斷層直接通過。它會在這麼危險的區域,然後加上又有老舊的問題,如果研議的話,事實上是提高我們國家發生核災的風險。』

另外與會的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表示,與其要提案修法讓核電延役,立委們更應啟動核廢處置立法,重視現有核廢料問題。不要將汙染都丟給花東或蘭嶼的民眾。

台灣基進祕書長吳欣岱則認為,台灣處在戰爭高風險的區域,應借鏡烏俄戰爭中札波羅熱核電廠的經驗,不要讓核電廠成為戰事發生時的風險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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