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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非法捕撈 遠洋漁業觀察員百人成軍

  • 時間:2017-08-31 16:2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打擊非法捕撈 遠洋漁業觀察員百人成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31日上午在漁業署署本部舉辦「遠洋千萬里‧執法零距離-巡護出航暨觀察員百人成軍」記者會,公海巡護任務的檢查員以行動劇表達執行任務內容,宣示打擊非法捕撈。
(圖:中央社)
台灣在2015年10月被歐盟列為打擊非法漁業(IUU)不合作國家的黃牌警告,農委會漁業署也隨即啟動包括法律架構、監控措施、漁獲物追溯以及國際合作等11項計畫的重整與改善。漁業署今天(31日)也宣布,隨船執行遠洋漁業觀測任務的觀察員,已經突破百位,未來也都將展開公海巡護任務。
台灣遠洋漁船遍布三大洋,漁業署表示,身為船旗國,有責任確保台灣漁船沒有從事非法、未報告、未受規範的漁業捕撈,因此除了利用先進的資訊科技掌握漁船動態,觀察員和公海巡護執法任務也是漁業署的重要工具。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指出,歐盟對我舉黃牌,也希望台灣能夠落實11項工作,其中5項是法令架構,其他6項是監控管理,包括漁獲認證、工廠查核,以及觀察員和檢察員的隨船監測等。為符合歐盟的要求,台灣這次也大舉將觀察員增加至130位。黃鴻燕說:『(原音)觀察員原本規模只有50多位,歐盟認為台灣這麼大的產業,特別船遍布三大洋作業,光是這50幾個,沒有辦法特別滿足國際的規範。舉個例,在鮪釣的部分,涵蓋率5%,圍網要百分之百,所以以我們那麼大的船隊,根本沒有辦法符合,所以我們這一次應歐盟要求,因此大舉增加75位,所以總共達到130位。』
事實上,觀察員工作相當辛苦,除了跟隨遠洋漁船出海,得忍受風浪與離鄉之苦,並得依照國際漁業管理組織的要求,蒐集觀察船作業資料、填報紀錄表、拍攝漁獲及混獲生物、執行國際性合作計畫並且得每週回報即時漁獲資料;至於回到陸地上,也必須協助執行國內外港口卸魚檢查、港口漁獲物生物採樣與量測紀錄、宣導漁業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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