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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體法」三讀 林德福:協會改選最大挑戰

  • 時間:2017-09-01 16:2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國體法」三讀 林德福:協會改選最大挑戰
體育署長林德福說明世大運台灣代表團的奪牌規劃。(歐陽夢萍 攝)
「國民體育法」修法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後,接下就是相關子法的訂定,以及六個月內必須完成各單項協會改選。體育署長林德福1日表示,最大挑戰就是協會改選,必須大幅更新協會既有的會員成分,不過也因為如此,未來各單項協會將更具代表性,也不會再有所謂萬年理事長、萬年秘書長的存在。
體育署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國民體育法」三讀通過後,相關子法修法重點與進度。
體育署指出,依法各單項協會必須在六個月內完成改選,他們已經草擬新的章程規範草案,4日將召開座談會,聽取各單項協會的意見。署長林德福不諱言,最大的挑戰就是協會改選,但改選後,必須要納入運動員代表,過去協會被某些人特定把持的現象也將消失。林德福說:『(原音)因為把他們裡面的這種會員的成分做了一些規範,譬如說運動員一定要進來,至少要有五分一以上,還有就是團體會員跟個人會員,這部分跟他們原來會員的成份不一樣 我們覺得新的將來的組織應該是比較有代表性,幾乎是沒有辦法人有人可以去掌控的。』
至於足球協會擔心開放個人會員可能牴觸國際足總規定,林德福表示,希望一切依法,但若國際足總認定違反規定,修法的條文也有但書,還是以國際各單項總會的規範為主。
另外,三讀後的「國體法」規定,未來體育署必須按國際運動賽會層級訂定國家代表隊的培訓及參賽選手零用金制度,各單項協會舉辦或參與具收益的商業性賽會,也應支付選手出賽費,詳細的規範,體育署會儘速擬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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