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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農村集體土地可蓋房出租 媒體熱議

  • 時間:2017-09-05 18:00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楊昭彥
中國大陸官方開放農村集體土地可以蓋房出租,引發中國媒體熱議。有媒體評論,此舉可以緩解住房供需失衡,有助降低房租與房價。但也有媒體認為,集體建設用地少量的入市,難取得打房成效。
中國大陸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下發「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建設租賃住房試點方案」,決定在北京、上海、瀋陽、南京、杭州、合肥、廈門、鄭州、武漢、廣州、佛山、肇慶、成都等13城市先試點。
綜合中國大陸媒體報導,這項方案核心內容是,「試點城市村鎮集體經濟組織,可自行開發營運,也可通過聯營、入股等方式,建設運營集體租賃住房。」
中國大陸法律明定,城市土地國有,農村土地集體擁有。
依據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情形,中國大陸土地可分為國有農地、國有建設用地、國有未使用土地、農村集體所有農地、農村集體所有建地與農村未使用土地。
農村集體所有建設用地通常包括農村居民住宅用地(或稱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設施用地和經營性用地。
以往,中國大陸官方對農村集體所有土地限制較嚴,只能供農業使用或興辦鄉鎮企業、農村住宅建設等,集體所有土地一般不能進入建築用地市場,任何單位或個人需要使用土地建設,依法必須申請國有土地。
不過,中共第18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希望允許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實行與國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完善土地租賃、轉讓、抵押二級市場。
中國大陸官方此次開放集體建設用地可以建設租賃住房,正是集體土地入市改革重大突破之一,也引發媒體熱議是否能達成打房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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