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三讀 賴正鎰:兩點遺憾
- 時間:2018-01-10 11: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立法院臨時會不斷電表決通過「勞基法修正案」。對此,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理事長兼中華民國商業旅館同業公會理事長賴正鎰10日上午受訪表示,此舉顯示政府有魄力解決勞基法「一例一休」實施以來衍生的諸多問題,他給予高度肯定。
不過賴正鎰也對修正條文依舊維持加班費費率2.66倍感到遺憾,認為此舉可能導致加班費依舊只能讓勞工看得到,卻領不到。他說:『(原音)當時我們商總有提出,就是能夠以2倍核實計算薪資,就「七休一」休息日那一天的計算能夠以2倍,不過呢這一次並沒有通過2倍,還是2.66 倍。我們比較擔心的是,未來我們希望勞工能夠領到更多的薪水,給予適度的加班,就怕這麼高的加班費,資方是不是願意付出?這個還有待觀察。』
對於立法委員林淑芬主張,如果勞工必須加班才能維持生活所需,顯示該調整的是薪資。賴正鎰也認為,薪資是由市場決定,立委的主張只是理想。
此外,賴正鎰也指出,商總旗下有32種行業,包括遊覽車及客運業、殯葬業等,都曾向勞動部提出申請,給予3個月淡、旺季的彈性工時運用。這次修法雖然通過企業14天休2天的彈性,但仍須事先向政府提出申請,此舉也徒增企業經營上的困擾,包括如何申請?如何運作?政府到底准不准?因此未來商總勢必得持續與政府溝通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