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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歐盟懸黃牌逾2年 台灣遠洋漁業不滿

  • 時間:2018-04-22 10:0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吳琍君
遭歐盟懸黃牌逾2年 台灣遠洋漁業不滿
漁業署加強查核遠洋漁船作業違規並祭出重罰,遏阻非法漁船非法捕撈,力拚擺脫歐盟「黃牌」。圖為漁業署20日在高雄前鎮漁港架錄影機全程蒐證漁貨卸貨作業。
(圖:中央社)
歐盟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警告迄今2年半,歐盟官員日前再度來台訪查,不過尚未公布是否解除黃牌。業者質疑,歐盟的要求超過國際標準,目的其實是為了保護會員國產業,拿台灣漁民祭旗。
台灣遠洋漁業遭國際組織舉發涉嫌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等IUU行為,歐盟於2015年10月對台灣遠洋漁業祭出黃牌,列為打擊非法捕撈不合作國家後,於去年訪查台灣的改善措施,不過並未同意解除黃牌警告;今年3月再度訪台,預計最快4月底才會有結果。
台灣鮪延繩釣協會秘書長何世杰受訪表示,台灣業界有錯可以改正,願意配合歐盟,但是歐盟高規格的要求,遠超過國際標準,恐與全球漁業競爭有關,也讓台灣漁民不滿情緒湧現。
何世杰舉例,歐盟要求台灣漁船監控系統(VMS)每小時確認一次船位,但是圍網與延繩釣作業方式不同,延繩釣光是下鉤就要6小時,揚繩也要8小時,每小時確認航位既不需要也影響作業,尤其業者每小時確認一次的費用,已從一年新台幣1萬5千元倍增為3萬元,更何況國際上要求每小時確認一次船位的只有圍網,延繩釣則是4小時一次。
何世杰指出,全球鮪魚捕撈量7成由全球700艘工業型圍網漁船囊括,包括歐盟56艘、美國50艘、台灣34艘。如果併計圍網權宜船數,歐盟在中南美洲的權宜船數多於台灣,卻只要求台灣管理權宜船是否合法作業,而非由船籍國政府管理,又只要求台灣在指定港口卸貨,相當不合理。
何世杰進一步指出,歐盟的漁業事務主管國家以西班牙、法國為主,歐盟遠洋漁業曾對歐盟議會報告指無法跟亞洲國家競爭。因此他合理懷疑,歐盟是藉由環保、永續等議題,拿台灣漁民「開刀」,目的其實是為了保護會員國的產業。
他並澄清,各界對於「台灣遠洋漁船1,200艘、鮪魚捕撈量第一」的認知有誤,事實上,其中有700艘都是100噸以下的小船,為個人漁民家計型經營,對比歐美企業化經營上千噸的工業船,捕撈量相差10倍以上,僅歐美50艘工業型網圍船的捕撈量,就超出700艘台灣小船的捕撈量。
根據農委會漁業署估計,若歐盟的黃牌未解除,一旦轉入紅牌,台灣可能面臨貿易制裁,損及新台幣500億到600億元產值及,同時波及從業人員生計。
何世杰認為,將大型企業化漁船的罰則及作業標準,套入家計型的漁業,讓台灣漁民無法忍受;面對歐盟施壓,台灣應有自己的改革步調及標準,而非為了急著解除黃牌而不顧一切,或拿處罰件數視為成積。
農委會漁業署則表示,政府希望強化管理,符合國際標準,以提高遠洋漁業的競爭力。畢竟海洋資源有限,國際間產業競爭關係存在,未來只會愈管愈嚴。但若確認有雙重標準,政府一定會在談判桌上據理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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