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院:考委依法赴中 無兼職兼課
- 時間:2018-05-04 13: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表示,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函,公務員不宜赴中國兼職,考試委員到中國的相關事宜,均依規定辦理。
李繼玄說,考試院每年都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請所屬人員填報兼職、兼課情形,並沒有考試委員填報到中國兼職、兼課。
考試院指出,依台灣地區公務員及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許可辦法第6條第一項規定,考試委員進入中國從事與業務相關的交流活動或會議,或經所屬機關同意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可以申請進入中國。另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考試委員進入中國應經申請,並經內政部會同國家安全局、法務部及陸委會組成的審查會審查許可。
李繼玄說,考試委員都依法、依規定填寫申請事由,且具體明確,並檢附邀請函,經前述4個有關機關審查許可前往,並在返台後依規定填寫返台意見反映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