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氣爆3求償案宣判 榮化華運共賠逾2億
- 時間:2018-06-22 14:3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高雄氣爆案發生於2014年7月31日深夜,高雄市凱旋和三多路等處,因管線炳稀外洩引發大爆炸,造成32人死亡、300多人輕重傷,數十棟民房毀損,其中包括多名消防人員因公殉職,為高市歷來最慘的公安意外。高雄市政府與李長榮化工等達成協議,共同啟動罹難者和重傷者和解工作,並辦理「代位求償」向榮化、華運及中油共求償約10億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結宣判,認定中油無過失責任,高雄巿政府、榮化及華運應負過失責任,比例分別為40%、30%、30%。受災戶對原告高雄巿政府的賠償請求權已超過2年短期時效,被告榮化等的賠償額,依法應免除原告高雄市政府原應分擔的比例。
高雄地方法院判榮化、華運共須負擔60%過失責任,3案共判賠2億4000多萬元。另外,原告榮化控告被告中油求償7億多元案遭駁回;原告中油控告被告榮化求償9400多萬元案,高雄地院判榮化應賠償4000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