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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漁業三法罰緩過高 漁民北上抗議

  • 時間:2018-11-06 12:2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抗議漁業三法罰緩過高 漁民北上抗議
不滿漁業三法罰鍰過高,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柯志恩(右4)、立委陳宜民(右5)、黃昭順(右3)6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邀請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右2)等人與會,高呼「魚不聊生,官逼民反」的口號。(圖:中央社)

不滿遠洋漁業三法罰鍰過高,2000多名漁民今天(6日)北上立法院抗議。漁民自救會總幹事王新展哽咽表示,政府罰漁民,已經罰到漁民無法生存。國民黨團副書記長陳宜民說,政府未溝通、未給予緩衝空間,讓漁民無法生存。

為消除歐盟的黃牌警告,農委會修訂遠洋漁業條例等漁業三法,由於該法高額罰鍰讓漁民苦不堪言,蘇澳、琉球、東港等漁民於中午到台北抗議,要求重新檢視相關法律。

漁民自救會提出4點訴求,分別是「強力護漁守護漁權」、「正視現況修改法規」、「執法過度扼殺生存」、「罰金過高形同抄家」。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副書記長柯志恩表示,漁民並非不要政府管理,而是有能效率的管理,不是動不動就處以新台幣50萬、100萬元的罰鍰,有些只是一時疏忽,政府就馬上祭出高額罰則,這對漁民公平嗎?

漁船船主洪國鐘表示,對於漁船侵入他國領海、抓了不該抓的魚,他認為應該要重罰,但漁業三法裡面有太多不合情理的規定,只要一個環節疏忽、行政缺失就是重大違紀。遠洋漁業在海外拚國民外交,結果歐盟的黃牌警告拿不下來,全部都怪罪給漁民。

對於漁業三法的裁罰尺度,漁業署日前表示,一切都是依法裁罰,況且面對歐盟黃牌未除,漁民更應該遵守相關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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