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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泛民重申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 時間:2019-02-16 13:31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協芳
港泛民重申反對修訂逃犯條例
香港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圖:中央社)

香港泛民主派今天(16日)持續表態反對政府修訂逃犯條例。但港府官員重申,修法可以堵塞條例的漏洞,為受害人討回公道。

泛民的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早上在香港電台節目上重申該黨的立場說,在引渡逃犯問題上,政府只要單獨放寬對台灣的限制即可,不必劃一修訂。

他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港人不相信中國。

民主黨主席胡志偉也說,修法令港人擔憂可能會有政治犯被引渡到中國受審。

不過,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早上在一個公開場合上說,警方在調查跨境及網上罪行時都需要外國協助,由於香港仍未與很多國家簽署引渡及司法互助協議,令調查受到阻礙。

他認為,修法可以為受害人討回公道,將犯人繩之於法,彰顯公義。而容許香港與沒有引渡協議的地方作一次性個案移交逃犯,有助警方調查。

親政府的民主建港協進聯盟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在同一個電台節目上說,現行法令有漏洞,有需要堵塞;而且現行法令已訂定移交事項不能涉及政治罪行等,不會造成人權問題。

保安局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修訂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令當局可與沒有簽訂引渡協議的地方進行個案合作。

保安局所以提出修法建議,主要針對香港男子陳同佳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潘曉穎後逃返香港一案。

去年初,20歲的潘曉穎與19歲男友陳同佳赴台後人間蒸發,陳同佳則獨自返港。其後,陳同佳因為涉嫌盜竊女友財物被捕,過程中揭露事件背後涉及在台殺人棄屍。

由於港、台兩地沒有引渡協議,香港警方至今只能控告陳同佳盜竊及處理贓物罪,無法引渡陳同佳到台接受調查。

但保安局的修法建議引起泛民陣營反對,擔心港府或北京方面會藉此引渡香港政治犯到中國。

「銅鑼灣書店事件」被捕人士之一的林榮基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就質疑政府修法的動機,認為是「想清除香港異見人士」。

林榮基說,2015年他在寧波被中國公安扣押時,曾簽署認罪書,罪行是「違法經營書籍銷售」。之後,有人口頭跟他說,他「犯了反革命、煽動宣傳」。

他說,如果修法通過,他不會安心,好像頭上有一把刀,並表示隨時離港。

逃犯條例是香港與外地移交逃犯的法律依據。香港至今與18個國家或地方簽訂了引渡協議,但不包括中國和台灣。

至於法律互助協定,它主要訂定香港可與其他地方進行刑事調查合作,包括交換銀行紀錄、商業記錄、電郵內容、傳真文件和證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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