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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稅率有條件減半 財長:不允許炒房產

  • 時間:2019-04-01 11:4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海外資金匯回稅率有條件減半 財長:不允許炒房產
財政部部長蘇建榮(左)。(圖:中央社)

有「全球版肥咖條款」之稱的「共同申報準則(CRS)」上路,再加上美中貿易戰,吸引海外資金匯回台灣的需求。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1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證實,「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會在清明連假前送行政院審查。對於立委憂心資金回台稅率太低,恐成為炒地皮元兇,蘇建榮也表示,財政部會加強控管,絕不允許炒作房地產。

根據財政部研擬的「海外資金匯回專法」草案,第一年匯回優惠課稅8%、第二年10%,投資到特定產業稅率再優惠砍半為4%至5%。至於何謂「特定產業」?財政部在專法上並沒有明訂,而是留待經濟部於子法規定義。

對此,國民黨立委賴士葆質疑,財政部將「特定產業」的規範,「空白授權」給經濟部,等於「自我閹割」。他也指出,根據中央銀行的統計,目前國內游資達到新台幣2兆多,財政部又以低稅率讓海外資金匯回,恐成為炒地皮元兇。不過,蘇建榮表示,海外匯回資金,財政部在專法中有限定,必須在2年內完成投資計劃,才能享有租稅優惠,財政部也不會允許資金炒作房地產。蘇建榮說:『(原音) 我們還是報院核定,基本上我們希望它只有2年的年限,也不可能拖太長,我們希望它回來以後,趕快進入實體投資,這樣會比較好,對國內的經濟。特別是這2年國際經濟情勢變化大,希望透過內需的刺激,提振國內的經濟,這是我們希望它加速投資的原因。』

蘇建榮也指出,專法有3個原則,第一是要符合國際洗錢防制規範、第二是必須有助於台灣國內產業的發展和就業,第三就是得考量租稅公平的問題;財政部會在清明連假前報行政院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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