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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教師法 涉性平與體罰霸凌 教評會將降低教師比例

  • 時間:2019-04-29 11:5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修教師法 涉性平與體罰霸凌 教評會將降低教師比例
爭議相當大「教師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委會達成共識,未來處理不適任教師,將分成四種類型組成不同的教評會比例代表。(江昭倫攝)

引發教師團體與家長團體不同意見的「教師法修正草案」,今天(29日)經過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朝野立委與教育部討論後決議,處理不適任教師將分成四個類別,涉及性平與兒少及體罰霸凌,教評會須增聘校外學者專家,降低教師代表比例;涉及教學不力、不能勝任工作或其他等類型,則維持現行教評會教師代表比例。

爭議相當大的「教師法修正草案」,家長團體與教師團體最大歧異,在於家長團體認為有必要降低教評會教師代表比例,避免「師師相護」,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教師團體則批評,教育部有意透過降低教評會教師比例處理不適任教師,實際上是擴大行政權,是對老師的不信任,根本是拿教師祭旗,卻又未必能實際解決問題。

由於雙方對立嚴重,立法院教委會29日逐條審查時,在朝野立委及教育部充分討論溝通後達成共識,未來處理不適任教師,將分成四種類型,組成不同的教評會比例代表。

有關性平或兒少與體罰霸凌,降低教評會的教師代表比例,並另增聘校外專業人員;有關教師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者,仍維持現行教師法條文,未兼行政與或董事教師比例代表不得少於總額二分之一。教委會召委蔡培慧:『(原音)涉及性平案件,涉及兒少及體罰霸凌,才去增聘專業人士參與討論;我們在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或其他類型,我們還是尊重教評會現在以教學專業以及教師組成的教評會機制。』

至於所謂的校外專家學者,原本教育部希望由學校中央主管機關建立的人才庫中選任,經校務會議通過後聘任,但經過立委們討論後認為,既然教評會已經依不同類型組成教評會代表比例,人才庫組成就回歸各縣市府主導,也無須經過校務會議同意,加速淘汰不適任教師流程。

對於解聘老師的標準,朝野立委則認為仍有模糊空間,若法條定義不夠精準,恐造成教師恐慌,提醒教育部在法條的字句上需要再三琢磨。

爭議相當大「教師法修正草案」,立法院教委會達成共識,未來處理不適任教師,將分成四種類型組成不同的教評會比例代表。(江昭倫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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