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亞洲首部同婚專法 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

  • 時間:2019-05-17 16:0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亞洲首部同婚專法 立法院正式三讀通過
立法院會今天(17日)審查同婚專法草案,歷經近5個小時的發言及表決,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劉玉秋 攝)

亞洲首部同性婚姻法案正式通過!立法院會今天(17日)審查同婚專法草案,歷經近5個小時的發言及表決,在下午3時28分三讀通過「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自5月24日起施行。未來相同性別2人將可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其中一方可收養另一方親生子女,雙方財產制、繼承等則準用民法相關規定。

司法院大法官在2017年5月24日提出釋憲,認定民法婚姻章未保障同性2人以經營共同生活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的永久結合關係違憲,要求立法機關2年內完成立法或修法。5月17日是「國際不再恐同日」,立法院在今天完成亞洲首部同婚專法三讀,別具意義。

民進黨立委蕭美琴在法案三讀後發言指出,今天能跟大家一起努力,看到這部法通過,她百感交集,相信台灣歷史上會記住這一天。國民黨立委許毓仁也說,他想特別感謝在第2條和第4條關鍵條文挺身而出的同黨立委,即使將來無法繼續待在立法院,但相信在這個重要決定上,他們為國民黨留下了一絲多元的聲音。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滿18歲以上、相同性別的2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向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不過,不得與直系血親、直系姻親、旁系血親4親等以內、旁系姻親5親等以內成立關係。

法條也載明兩人的忠貞義務,有配偶或已成立第二條關係者,不得再成立第二條關係。兩人互負同居義務,並互為日常家務的代理人,雙方財產制準用民法夫妻財產制相關規定。若要終止關係,必須雙方合意,向戶政機關辦理終止登記。

此外,本次立法的另一大關鍵就是「繼親收養」,根據三讀條文,雙方當事人之一方收養另一方親生子女時,準用民法收養規定。條文也明定,雙方當事人互為法定繼承人,民法及其他法規關於夫妻、配偶、結婚或婚姻相關規定,皆準用於同性婚姻當事人。

相關留言

亞洲第一 同婚專法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