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公懲會判管中閔申誡 教育部:尊重判決

  • 時間:2019-09-02 17:0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公懲會判管中閔申誡 教育部:尊重判決
教育部尊重公懲會對管中閔的判決結果。(陳國維 攝)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被控違法兼職,遭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決申誡。教育部今天(2日)表示,尊重公懲會的判決結果,將在接獲懲戒判決書正本後,將判決結果及送達確定的時間,函轉台大依法辦理後續執行事宜。

教育部說明,依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第三條規定,懲戒判決於判決書正本送達受懲戒人主管機關的隔日起,發生懲戒處分效力,主管機關於收受懲戒判決書正本後,應即送登公報,或以其他適當方式公開之。

相關留言

管中閔遭公懲會判申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