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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防疫不是懲罰 勞團高喊隔離期間應給薪

  • 時間:2020-02-24 11: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配合防疫不是懲罰 勞團高喊隔離期間應給薪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今天(24日)表示,配合國家防疫政策、失去人身自由,被隔離檢疫卻不給付薪水,反而被懲罰。他們要求紓困條例應明訂防疫隔離給公假,且要給薪。(王韋婷攝)

俗稱武漢肺炎的COVID-19疫情持續延燒,行政院版的特別條例制定防疫隔離假,但不強制雇主給薪。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今天(24日)表示,配合國家防疫政策、失去人身自由,被隔離檢疫卻不給付薪水,反而被懲罰。他們要求紓困條例應明訂防疫隔離給公假,且要給付薪水。

立法院24日協商行政院和朝野各黨團版本的武漢肺炎紓困特別條例。由於各版本對於受隔離檢疫者是否給付薪水或公假的規定不一,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和台北市聯合醫院企業工會共同發起連署,要求比照SARS的做法,勞工在隔離檢疫期間應一律給公假,雇主也應給付薪資。

富邦人壽工會理事闕念祖表示,給付金額應該要符合勞工原有的薪資待遇。闕念祖:『(原音)當然就是比照我們薪資條例,不是說資方隨隨便便給幾千塊,不符合比例薪資,就可以申請優惠津貼,這樣對勞工不公平。(記者:每天600太少?)當然,我覺得要比照2003年SARS,我們自己本身勞工薪資待遇。』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第一線醫護人員首當其衝,台北市立聯合醫院企業工會理事長郭蕢瑩表示,醫護人員為了守護民眾健康,如果不幸被感染,本來就應該給公假和薪水。她表示,給付金額應高於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郭蕢瑩:『(原音)其實傳染病防治法裡面有規定,就是要看傳染病防治法,希望高於傳染病防治法裡面法規金額。(記者:500或600,太低還太高?)誰會嫌錢多,(記者:是比照日薪嗎?)當然是比照薪資的話最少也要給最低工資。』

目前已經有醫療、大眾運輸、教育服務等多個產業,將近100個工會團體參與連署,響應「受居家或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期間,雇主必須給付薪水」的訴求。勞工團體高喊「落實隔離、工資照給、配合隔離、應給公假」的口號,呼籲立法院保障勞工有薪隔離假,千萬別讓配合防疫變成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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