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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今發表 明年辦國際審查會議

  • 時間:2021-11-19 17: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兒童權利公約第二次國家報告今發表 明年辦國際審查會議
衛生福利部19日上午舉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2次國家報告發布記者會,政務委員林萬億(後左3)在致詞中提到,「兒童表意權」是提升台灣兒童權利不可少的關鍵,近年中央及地方各部門致力改革,尊重兒童意見,落實兒少最佳利益。 (圖:中央社)

衛福部今天(19日)舉辦「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發布記者會,由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召集人、政務委員林萬億擔任發布人,並由該小組執行秘書、衛福部次長李麗芬說明政府近5年來逐步落實CRC的具體措施及精進方向,預計明年舉辦國際審查會議,展現我國自主承諾實踐國際社會保障兒童人權的決心。

林萬億表示,「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自2014年11月20日國際兒童人權日當天施行以來,政府便積極建立國家報告制度,並於2016年發布CRC首次國家報告,當年還邀請5位國際審查委員來台,委員均肯認我國自主承諾踐行CRC,並設置行政院兒少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集結所有政府部門力量,共同促進兒少權益發展。他指出,過去5年,各部會已針對國際委員提出的結論性意見制定後續行動計畫,推動多項修法工作及改善措施。

李麗芬指出,政府部門在第二次國家報告撰寫過程中,除積極呈現這5年的努力與執行成果,也不斷與兒少代表及公民團體對話,總共舉行8場徵詢會議,並透過網路蒐集各方意見。從這份國家報告中可看出我國兒少人口雖受少子女化影響逐年減少,但政府投注在兒少的預算卻逐年成長,由2017年新台幣3,809億元提升至2020年4,354億元,足見我國對兒少的重視。

李麗芬進一步說明國家報告的重點成果,首先,為實踐兒少為權利主體的核心價值,政府成立中央兒少代表團,共有60位來自各地方政府的兒少代表參與諸多與兒少相關的公共事務平台,為兒少發聲。其次,在CRC認為家庭是最適兒童成長環境的基礎上,政府整合跨部會資源,推動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全力支持父母照顧子女,今年更推出「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擴增公共化及準公共化托育資源,加碼育兒津貼及托育補助,減輕家長的負擔。

李麗芬指出,政府也修正「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及推動「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保護兒少免受暴力侵害;對於遭受父母虐待的兒少,則依其需求提供適當的替代性照顧,保障兒少安全。此外,為因應CRC維護兒少司法人權的特別保護措施,政府於2019年6月大幅修正「少年事件處理法」,讓觸法兒童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同時建置曝險少年行政輔導先行機制,翻轉虞犯印記,並增訂多元處遇措施,協助司法少年復歸社會。

關於「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二次國家報告詳細內容,衛福部已上架於CRC資訊網(https://crc.sfaa.gov.tw/),供社會大眾閱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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