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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嘉瑜提案修法 增性私密影像刪除及下架義務

  • 時間:2021-12-13 11:3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高嘉瑜提案修法 增性私密影像刪除及下架義務
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左2)、許智傑(左)、何志偉(右)、蔡易餘(右2)等人13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高嘉瑜表示,身為Deepfake與相關事件的「雙重受害人」,她將推動修法。 (圖:中央社)

民進黨籍立委高嘉瑜今天(1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現行法令有「性私密影像之篩除、網路業者之下架義務、被害人之保護」三大不足,因此將提案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將色情報復及深偽色情納入規範,並增訂網路平台業者下架的義務;同時加強對被害人的實體與程序保護。

高嘉瑜遭男友林秉樞施暴事件再度引發對性私密影像犯罪防制的重視,高嘉瑜今天召開修法記者會,包括民進黨立委蔡易餘、何志偉、許智傑、江永昌都出席支持,並為她加油。

高嘉瑜指出,性隱私犯罪類型包括竊錄他人性影音、未經他人同意而散播的性影音,以及Deepfake(深偽)的性影音;而現行法令有三大不足,包括性私密影像的刪除、網路業者的下架義務及被害人的保護,因此,這次提案修法重點包括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改為「性侵害及性隱私犯罪防治法」、將「色情報復」及「深偽色情」納入規範,並補上目前對於合意拍攝的影片無法要求刪除的漏洞;同時增訂性影音下架義務及違反下架義務的處罰規定。高嘉瑜:『(原音) 所以在這次修法裡面,我們特別新增了第十二條之一跟十三條之一,最主要就是關於網路業者的下架義務,還有相關罰鍰的處罰,也就是說過去我們沒有要求平台業者必須下架,而這次在修法裡面,我們強化了下架的義務跟罰則來要求平台業者。』

另外,這次修法也希望禁止大眾傳媒揭露被害人的姓名或足以辨識身分的資訊、強化被害人在訴訟程序上的相關保護,包括陪同被害人在場及陳述意見權、偵查及審判的隔離措施,禁止性別歧視等,希望建立溫暖的司法,避免被害人在審訊過程中受到二次傷害,也能鼓勵被害人勇敢站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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