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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零容忍!立院初審通過酒駕未肇事刑責提高為3年以下

  • 時間:2022-01-21 13:3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酒駕零容忍!立院初審通過酒駕未肇事刑責提高為3年以下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圖: 中央社)

為宣示酒駕「零容忍」,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員會今天(21日)初審通過「刑法修正草案」,將酒駕未肇事的刑責,從現行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為3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此外,再犯者,從「5年內」再犯,修正為「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傷,增訂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

為遏止酒駕,朝野立委提出14個「刑法修正草案」版本,提高酒駕刑責,其中不乏最重可處無期徒刑、死刑。不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連日排審攸關酒駕刑度是否提高的「刑法修正草案」,歷經朝野立委、法務部、司法院數波討論攻防後,21日初審通過「刑法第185之3條修正草案」,酒駕初犯達到吐氣酒精濃度0.25毫克、血液濃度達0.05%以上,刑度從現行的2年以下、得併科新台幣2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3年以下、30萬元以下罰金。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表示,酒駕造成家庭破碎,令人非常痛心,但刑法有原則,殺人案件應從重判處死刑,但相較於這些這麼重大的刑案,酒駕應該符合罪刑相當比例原則,提高刑度外,再從嚴審核不能易科罰金,盼能遏止酒駕問題。蔡碧仲說:『(原音)對於0.25酒精濃度者提高法定刑到3年以下,併科罰金到30萬元以下,肇事致人重傷的也建議併科罰金,100萬到300萬罰金,多管齊下。』

至於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致重傷者,不論初犯或再犯,朝野立委與官員達成共識,維持現行刑度,但增訂得併科罰金的規定。初審通過條文明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

同時,對於再犯者,這次修法則將「5年內」再犯,修正為「10年內」再犯,增訂得併科罰金,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5年以上有期徒刑,增訂「得併科300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增訂「得併科2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委會員審查時也通過5項附帶決議,包括法務部應會同交通部、衛生福利部等相關部會,參酌日本酒駕防制經驗,積極研議並推動有效的酒駕社會連帶防制措施,以保障國人生命安全等。全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將力拚臨時會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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