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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人捐烏善款近10億 財長:可全額抵稅

  • 時間:2022-04-06 11:4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國人捐烏善款近10億 財長:可全額抵稅
財政部長蘇建榮(資料照片/中央社)

俄烏戰事爆發,外交部在3月2日透過賑災基金會成立烏克蘭難民捐款專戶,獲得各界熱烈響應,4月1日截止日共募集到近新台幣10億。財政部長蘇建榮今天(6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表示,只要外交部認定善款全數交由外交部運用,就可以等同視為對政府捐贈,即可以全額抵稅。

俄羅斯在2月24日入侵烏克蘭,雙方戰事至今還沒有停止。我外交部在3月2日即透過賑災基金會成立烏克蘭難民捐款專戶,希望對烏克蘭難民提供援助。

消息一發布後,善款陸續湧入帳戶,專案截止後,賑災基金會公布募得款項達新台幣9億4,468萬元,將交由外交部統籌運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多位立委,6日在立法院質詢財政部長蘇建榮時都關心,民眾捐贈烏克蘭的善款,是否在報稅時可以全額抵減?

對此,蘇建榮答復表示,賑災基金會的主管機關是衛福部,衛福部希望財政部行文外交部認定。至於根據外交部所公布的訊息,所有國人在此次針對烏克蘭難民的捐款,將全部轉外交部作為烏克蘭人道援助的資助,由於是全數交給外交部運用,且外交部若解釋認定是對政府捐款,基本上民眾報稅時,就可以全額抵減。蘇建榮說:『(原音)我的看法是全數交由外交部運用,應該等同於是對政府的捐款,所以我們也在等外交部的回覆,如果是這樣的情況下,國人所有的捐款,都可以按照所得稅法,等同於對政府的捐款,可以從所得裏面去扣除。』

民眾申報綜所稅時,如果選擇「列舉扣除額」,包含捐贈、醫藥及生育、保險、購屋借款利息、房屋租金支出、災損等都可以列舉扣除,其中捐贈扣除額是納稅人最常用的節稅方式。

如果是捐給合法的公益團體、慈善機構等,列舉扣除的上限是綜合所得總額的20%;但如果捐贈對象為政府,就能夠全額核實列舉扣除,沒有金額限制。依照規定,如果民眾今年捐贈烏克蘭專戶可視為對政府捐贈,就可以在明年5月申報所得稅時全額列舉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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