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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頭設立抗議攤位 港學生團體成員最高被判入獄3年

  • 時間:2022-10-22 18:46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張雅涵
街頭設立抗議攤位 港學生團體成員最高被判入獄3年
「賢學思政」3名成員因在街頭設立宣傳反政府的攤位,22日被香港區域法院判處30至36個月徒刑,並有另一人被判入教導所。(香港電台提供)

香港已解散的民主派學生團體「賢學思政」3名成員因在街頭設立宣傳反政府的攤位,今天(22日)被判處30至36個月徒刑,並有另一人被判入教導所,罪名是串謀煽動顛覆。

21歲的王逸戰和陳枳森分別被判處36個月和34個月徒刑,20歲的黃沅琳判監30個月,19歲的朱慧盈則被判入教導所。

當局指控,他們在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間在街頭設立攤位,帶領群眾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煽動民眾參與抗爭,違反了國安法。

王逸戰等4人已經在7月認罪。

中國正以包羅廣泛的國安法箝制異議聲音,為香港重新塑造專制的形象。自從香港實施國安法至今,已有上百人被以涉嫌違反這項法律遭到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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