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民團公布公投法修法草案 列10大修正方向改進制度

  • 時間:2022-10-28 11: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民團公布公投法修法草案 列10大修正方向改進制度
經濟民主連合與台灣公民陣線提出修改公投法10大方向。(王韋婷攝)

公投門檻降低後,開啟台灣以公投做為直接民主的工具。民間團體今天(28日)提出公民投票法修正草案,列出10點修正方向,包括明定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事項不得公投、建立違憲審查機制、公告名冊避免偽造等,呼籲全面修改公投法,深化民主品質。

公民投票門檻降低後,民眾可透過公投行使直接民主,但也引發是否能理性思辨公共議題,及如何避免多數暴力的討論。

經濟民主連合和台灣公民陣線28日舉行記者會,公布公投法修正草案,提出10大修正方向,呼籲全面修改公投法,改進公投制度。台灣公民陣線活動部主任羅宜說:『(原音)我們總共提出10點修正方向,這當中包含明定危害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事項不得公投、建立違憲審查機制、公告名冊避免偽造情事、延長工頭準備時間、明定政府機關與黨團的實質對話義務等。呼籲公投法應該全面修法,針對2018年公投門檻降低以來,我們所看到一些可以調整的方向,來進行改進。』

現行法規規定,中選會最慢3個月於選前公布公投件數與內容,為了讓民眾有充分思考、交換意見的空間,修法草案建議,公布時程應延長至6至12個月;延長提案與補正期限,以及鬆綁特定公投日的規範。

修法草案也明定,不得將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事項列入公投內容,並建立違憲審查機制。草案提到,聽證會程序中對提案提出違憲主張者,有違憲審查聲請權。另外,為了確保後續施政與公投提案訴求一致,修法草案也增訂,行政機關應於公投通過後3個月內提出可能範圍內實現公投案內容的必要處置。為了促進公投提案方與政府的對話,草案增訂在第一次連署完成後至公告期間,行政機關或立法院各黨團對公投案限期提出正式回應。

「死人連署」為外界詬病,修法草案也規定公開提案人、連署人名冊,以利本人查詢。而為了避免公投案正反方透過資本壟斷廣告,修法草案也限制廣告金額上限,及限制捐贈推動公投案資金上限準用政治獻金法的規定。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